关于2024年度温州市行政复议工作的报告

发布时期:2025-08-20 信息来源:市人大 作者:

温州市司法局

2024年,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细致指导下,全市行政复议机构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修订后的行政复议法,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不断提高新时代行政复议工作能力和水平,取得一定成效。现根据《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听取和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实施方案》,将2024年度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汇报如下:

一、全市行政复议基本情况

(一)收案情况。2024年,全市新收行政复议申请8745件,同比增长75.7%,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3362件,同比下降3.9%,复议诉讼比值达2.6,同比增长76.5%。

市本级新收行政复议申请3326件(2023年为867件),同比增长283.6%,复议诉讼比值达9.1。全市行政复议机构积极履职,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日益凸显。

(二)案件类型。新收案件中,公安与市场监管类案件仍占多数,合计超六成。因对“禁摩”政策争议引发的公安交警处罚类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增幅超3.6倍(新收2758件),人力社保(工伤认定)与农业农村类案件数量明显上升。从行政行为类型来看,行政处罚与投诉举报处理类案件持续增长(案件占比从2020年的21.8%、8.4%上升至2024年的41.5%、24.1%)。修订后的复议法施行后,需要复议前置的行政不作为类案件(尤其是未履行安置补偿职责)明显增加,同比增长超过近50%;新纳入复议范围的行政协议与行政赔偿类案件共计176件,占比为2%。

新收

案件

办结案件

总计

不予受理

维持

驳回

直接

纠错

纠错率

和解、

调解

受理前

调撤

综合调撤率(含受理前调撤)

8745

7574

362

2480

841

753

11.6%

2429

446

38.0%

(三)案件处理情况。2024年,全市行政复议机构共办结行政复议申请7574件(其中受理审结件6503件)。其中,直接纠错753件,纠错率为11.6%;成功调解复议案件2875件(含受理前调撤446件),综合调撤率为38.0%。全市复议后起诉案件764件,复议后起诉率10.8%,复议后起诉案件败诉16件,复议后败诉率不到2.1%,近九成行政争议通过行政复议渠道得到实质性化解,行政复议办案质效明显。

二、工作亮点及成效

(一)畅通渠道,打造矛盾化解“减压阀”。创新“服务+”复议便民模式,持续拓宽行政复议申请渠道,确保行政复议咨询服务“就近获取、多点供给”。创新“协同+”多方引流模式,实现拆迁案件优先引、高败诉风险案件抢先引“双轨引流”,全年共引流信访案件374件。创新“听证+”复议审理模式,全年共开展听证393案次,普通程序听证率达11.1%,听取意见实现百分百覆盖。

(二)破解堵点,当好法治建设“助推器”。实行个案监督与类案指导相统一,全年共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148份,开展约谈13次,发送风险提示399件。如,乐清市复议局在办理公安行政处罚复议案件中,发现雁荡镇某学校存在长期校园霸凌问题,向当地教育局制发意见书,推动县域范围开展专项整治。实行有错必纠与纠纷化解相统一,多措并举促成案结事了。如,市资规局认定某12家企业因自身原因导致土地闲置,作出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复议机构经审理发现,行政机关未查明项目逾期动工具体原因且未履行催告程序,遂通过发送败复预警,合理适用“中止”程序,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最终行政机关自纠行政行为,涉案企业撤回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案件作终止处理。实行精准监测与督促整改相统一,通过案件数据实时监测分析,精准发现违法行政问题多发的领域、地域、层级和环节,指导编制问题清单16份,梳理问题48个,督促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如,基于大量爆发的公安交警复议案件,指导协调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出台《现场交通违法处置远程联勤执法工作方案》,有效解决交警现场双人执法问题。

(三)优化服务,实现助企发展“加速度”。聚焦全面服务,制定行政复议护企行动方案,推出八方面26项措施,举办首届行政复议机构“企业开放日”活动,提高企业对行政复议制度的认可度。聚焦精准服务,公布行政复议咨询服务商(协)会联络点,在线发布企业版行政复议申请指南,全年新收涉企复议案件1182件,调解382件,纠错81件,案件量为全省最高。聚焦优质服务,探索开展由专家、顾问等组建的“听证陪议员”制度,全市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开展听证47案次,听取意见679次,征询专家意见8案次,制发意见书13案次,为企业挽回损失约3000万元。

(四)夯实基础,提升复议办案“生命力”。聚焦工作阵地标准化建设,全市建成七家集接待、受理、听证、调解等功能的行政复议中心,对标人民法庭迭代升级数字化行政复议听证室,提高行政复议工作信息化水平。聚焦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根据全市行政复议机构建设调研成果,在市委市政府和兄弟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率全省之先建立行政复议辅助人员队伍。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行政复议岗位大练兵全员大比武活动,组织实施案卷评查、复议说案、文书评审、听证评议、在线学考等5项岗位竞赛活动,组织多场专题讲座、案例分析会、业务培训等,有效提升行政复议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

三、存在问题

(一)未正确履职现象频发。一是未对投诉举报事实进行深入调查。如,某公司向某区住建局投诉举报第三人某建筑公司未按图纸施工、偷工减料建设宿舍楼。但该住建局以涉案工程正在进行工程款的民事诉讼为由,未深入研判该民事诉讼与涉案投诉举报事项的关系,径行对投诉举报事项不予受理,被复议纠错。二是未对行政处罚鉴定检测依据进行实质审查。如,市生态环境局对某污水处理公司超许可浓度排放水污染物进行行政处罚,但监测报告因未按技术规范要求作空白对照组而不具有科学性,依据该监测报告作出处罚,属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后经复议机构协调,被申请人自纠该处罚决定。三是工伤认定裁量随意。如,卡车司机张某在接到指派电话、步行前往领取出车任务单时摔倒,经抢救无效死亡,某区人社局经调查后不予认定工伤。复议机关结合其“不定时”工作性质与相对固定的工作内容,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直接变更原行政行为,认定张某死亡为工伤。

(二)行政协议预审监管不到位。一是在签订行政协议前未尽审慎审查义务。如,某县政府与某企业在签订招商投资协议前,未事先进行防洪论证,导致协议地块因防洪需要不能办理建设用地的供地许可手续,最终致使该协议未按期履行,被复议纠错。二是对行政协议履行未尽监管职责。如,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某企业签订投资协议后,该企业擅自将项目用地出租,且多次转让股权。签约4年后该经开区管委会才发送《律师函》予以制止,又历经1年在复议机关监督保障下解除该协议,预期项目落地失败,造成社会公共利益损害。

(三)行政复议决定履行不及时。2024年全市共办理行政复议监督案件124件,其中责令履行复议决定45件,已履行35件,未履行5件。仍有部分行政机关履行复议决定意识淡薄,出现慢履行、不履行的现象。如,某区政府在复议机关作出责令履行房屋补偿安置职责决定后超过一年,经复议机构约谈,才由属地街道对违法强制拆除房屋的实际权利人作出行政赔偿决定,明显构成拖延履行复议决定。又如,复议机关责令某镇政府限期作出行政赔偿决定,但经复议机构相继发送责令履行复议决定通知书、复议意见书后,该镇政府超过一年仍未履行复议决定。

(四)行政复议“人财物”保障不足。修订后的行政复议法实施后,复议案件数量增量超七成,但行政复议人员增配却不足15%。全市行政复议人员人均办案量达104件,市本级人均办案量达到126件,超省定标准57.7%,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经办人员长期处于超负荷状态,一定程度影响了办案工作质效。与此同时,部分行政复议机构的标准化复议办案场所、数字化听证设施设备、听证安保力量和办案用车等未得到有力保障,影响工作正常开展。如市本级,2024年度行政复议调解专项经费从2023年度的46万元降低至29万元,到2025年度预算仅安排5.2万元。

四、2025年工作思路

2025年,温州市司法局将锚定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目标,实施四大重点项目工程,奋力打造新时代行政复议温州样板。

(一)主渠道提能工程。推动行政复议申请融入“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在重点产业园区设立“助企复议驿站”。创新集“内部引流、执法引流、信访引流、诉讼引流”为一体的“四线引流法”,推动行政案件复议前置认定规范化,提升行政复议知晓度和首选率。完善“简案快办2.0模式”,全阶段数字赋能。推行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容缺受理”、“快审快结”机制,推动政务失信行为100%纳入全国信用平台。

(二)实质化解攻坚工程。推广“听证+调解”复议审理工作模式,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充分运用听证、调解方式办理案件。年度内普通程序行政复议案件听证率不低于10%,争取达到30%,年度内首个行政复议听证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参加,且年度内机关负责人参加听证比例不低于30%。落实行政复议调解尽职免责,树立“调解无责、被纠有责”的鲜明导向,推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全年调解成功率保持在35%以上。

(三)监督力强化工程。坚持“有错必纠、应纠尽纠”,制作行政机关“错题集”,编印典型案例,实施“靶向治理”,开展错案讲评,年度内普通程序行政复议案件制发意见书比例不低于5%。建立健全“三书”(决定书、调解书、意见书)跟踪回访制度,实行复议文书履行情况实时跟踪、超期预警、线下督办,综合运用约谈、通报批评、移送有关人员违法事实材料等方式,督促复议决定全部履行到位。

(四)标准化筑基工程。出台行政复议中心建设与运行的市级工作规范,推进全市行政复议场所规模化建设。加强行政复议队伍职业化建设,完善职业保障和激励机制。以“市本级先行先试+全市推广”的模式,建立行政复议辅助人员队伍,探索分级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行政复议岗位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分级分类实施全员业务培训和岗位竞赛,不断提高行政复议队伍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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