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大:构建“全龄友好”法规制度体系
经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温州市青年发展促进条例》《温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条例》分别于2025年5月1日和6月1日起施行,并已实施近三年的《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一幅以法治之笔绘就的“全龄友好”美好图景,正在温州徐徐展开。 一是聚焦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童”筑未来。儿童是家庭的希望,国家和民族的未来。2021年9月温州被列入全国首批14个儿童友好建设城市之一后,深化“1米高度看城市”,建设成果可见可及可感。《温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条例》对标对表国家、省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政策友好、服务友好、权利友好、空间友好、环境友好五大要求,凝练温州创建经验,开展创造性落实、创新性转化,让“儿童友好”更具持续性、更有高质量。条例以人代会立法的形式,最大程度凝聚社会共识,推动儿童友好成为全社会的共同理念、行动、责任和事业。 二是聚力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构建“青”合力。青年因城市而聚,城市因青年而兴。2022年6月以来,温州以国家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试点为契机,深入实施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打响“最美青春遇见幸福温州”的城市IP。《温州市青年发展促进条例》即应时应势而出,着力于健全工作机制、统合社会资源、营造促进氛围,为温州成为青年人近悦往来的向往之地、冲刺“双万城市”提供法治保障。条例坚定青年立场,立足青年需求,赋能青年素质提升,支持青年创新创业,优化青年社会生活,推动温州成为青年的向往之地、荟萃之地、成就之地。 三是聚情居家养老服务,托起“夕阳红”。夕阳无限好,人间重晚晴。如何托起老年人的最美“夕阳红”,是一件事关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的大课题。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不断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让老年人享受优质便捷的居家养老服务,《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三年来,条例推动实施政府主导、家庭尽责、社会参与、保障基本、发挥市场作用的原则,保障全市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更完善、服务供给更高效、扶持保障更精准、服务监管更严格,打响“颐养温州”品牌,稳稳托起老年人的幸福感、安全感。
作者:戴园园 来源:法制(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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