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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温州市青年发展促进条例》《温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条例》
字体:[ ]     发布日期:2025-04-15

3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温州市青年发展促进条例》《温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条例》。两部新法规将分别于今年5月1日、6月1日起施行。

青年兴则国家兴,少年强则国家强;青年和儿童工作抓住的是当下,传承的是根脉,面向的是未来。两部法规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既系统集成温州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和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工作经验,又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追求,着力于健全工作机制、统合社会资源、营造关爱氛围,促进青年发展型、儿童友好城市行稳致远、久久为功。

青年发展促进条例围绕优化青年成长环境,促进青年全面发展,从青年素质提升、职业发展、社会生活三大主题主线提出促进措施;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条例围绕政策友好、服务友好、权利友好、空间友好、环境友好、产业友好“六大友好”体系提出促进举措。这些要求既充分承接国家、省建设要求,又充分考虑温州市情实际,着力夯基础、补短板、筑优势,贯通从儿童到青年的全周期、全环节、全链条,必将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认同感,使温州成为近悦远来的向往之地。

作者:戴园园 来源:法制(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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