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5-02-13字号:[ ]

(2025年1月23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牢记“续写创新史”殷殷嘱托,在中共温州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全面深化检察改革,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助力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全面推进“四大振兴”,深入实施“强城行动”,全力冲刺“双万”城市,为我市提速打造“全省第三极”,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温州新篇章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版权所有 2021
电话:+86-577-88969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