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查《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期:2025-10-14 信息来源:市人大 作者:

温州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  谢逢越

(2025年6月26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监督工作安排,结合省人大执法检查方案有关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以张加波主任为组长、梁超副主任为副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对《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检查。5月中旬,张加波主任赴龙湾、永嘉开展执法检查,并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主持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和相关市级部门情况汇报,以及人大代表、行业协会代表意见建议。4月至6月,梁超副主任带队分别赴洞头、平阳等县(市、区)开展实地检查。执法检查组走访部分温州市人大财经专家库成员,并公开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征集有效意见建议148条。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了条例执行情况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强力推进,特别是条例实施以来,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在政务服务提效、市场环境优化、要素支撑保障、创新生态打造、法治护航升级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取得积极成效,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市已连续3年在“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中居全国第一方阵,并蝉联“企业家幸福感最强市”。

(一)条例宣贯实施推动到位。成立“一号改革工程”专班,印发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方案和责任落实清单,系统推进条例重点任务落实。将条例纳入市委常委会、中心组学习及干部培训“必修课”,市县两级组织专题宣贯超400场,覆盖干部2万余人次,常态化开展“条例进企业进商会”活动千余场,提高政策知晓率。首次推出“为企办实事十大项目”,发布“雨露计划”,集成降税费、用地、用工、用能、物流成本等方面政策28条,构建“全要素、全链条、全场景”的条例落实和营商环境优化体系。

(二)行政审批与办事效率持续提升。以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为牵引,紧扣企业发展全周期需求,推行“易企办”“一枚印章管审批”等改革,13个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全部落地应用,517个高频事项实现“全市通办”。系统构建“六位一体”助企服务体系,体系化建成市县乡91个企服中心,坚持每月开展“两个健康”直通车政企恳谈会,“帮企云”为企服务热线实现涉企问题统一收集、高效流转、闭环解决,问题化解率达99.8%。推动增值服务工作向个体工商户延伸拓面,构建个体工商户“五个一”增值服务体系,“个转企”数量和增速持续领跑全省。

(三)法治保障体系日益健全。聚焦制度创新、柔性执法、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供给等关键领域,构建“预防+监管+修复”全链条法治保障体系。依托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推广“综合查一次”机制,推行行政检查计划统筹、亮码检查等举措,优化检查方式,规范检查行为。据统计,2024年,综合执法、应急管理、生态环境领域处罚案件数分别下降18.33%、56.45%、25.02%。获批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打造全省首个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产业园。建成瓯越中央法务区,整合律师、公证等资源提供集成服务,为万余家企业提供“法治体检”。

(四)企业发展服务配套不断升级。体系化推进土地、劳动力、资本、数据等七大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数据得地365”“工业上楼”等重点任务创造性落地实施。推行“问企识才”改革,“小飞鸥”入学便利化扩优提质行动,实现企业外来用工子女“零门槛就学”。“科技副总”机制推动525名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进驻564家民营企业,实现科技成果转化150项、技术交易额近2亿元。数据基础制度先试先行,获批数据空间等6项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试点、系全国唯一“大满贯”。

(五)开放型经济生态逐步优化。持续开展“百团千企出海拓市场增订单”专项行动,密集组织企业赴海外参展、洽谈,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出台《加快培育温州民营跨国公司“丝路领航”行动计划》,积极推进海外投资与贸易咨询服务中心建设,为“走出去”企业提供信息、法律、金融等一站式服务支撑。发布《温州市外经贸企业合规指引》,清单式梳理400余条风险点提示、合规操作指引,建成全国首家县级涉外商事调解中心,为外贸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渠道。聚焦鞋服、电气、新能源等温州重点出口产业,建设了17个省、市级外贸出口行业预警点,动态监测全球贸易摩擦、技术壁垒等风险,为企业提供前瞻性预警信息。

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一)政策落实和法治保障方面。条例及部分惠企政策,对中小微企业的宣传普及力度不够,影响政策有效落地。部分县(市、区)产业政策奖补资金保障不足,技改补贴、“零地”工业企业厂房租金补助等均存在长时间难兑现的情况。一些政策调整变动频繁,新旧政策衔接不畅,政策空白期或重叠期执行比较混乱,如“旧招商引资政策税收返还执行问题”“老物业新消防法规验收问题”等,增加企业预期不确定性。涉企社保费率2024年高频调整,且常涉及追溯性补缴,企业负担较重。个别领域存在“以罚代管”的简单化监管倾向,涉企停产停业等重大行政行为规范性有待加强。基层承受考核压力较大,重复检查、多头填报等一些行政行为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了干扰,未能完全达到条例第八十四条关于“多个执法主体相关行政检查一次完成”的预期。

(二)市场管理和政务服务方面。一些部门主动服务意识还有待提高,审批服务为规避“办件慢”考核而出现“收件难”现象,有企业反映电力增容、燃气改造等基础设施接入审批手续复杂、成本较高。个别县(市、区)在招投标活动中过度强调地方政绩,设置隐性壁垒,导致区域外企业公平中标难度大,有悖于条例第十七条“依法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的市场主体”的具体规范。一些政府采购项目,如学校食堂食材供应等,过度强调低价中标,对产品和服务质量考量不足。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底数不清,清欠力度不大,拖欠账款问题投诉量是去年同期的3.6倍,其中,涉及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的占83.3%。部分民企在与国企合作中,面临资金结算拖延、维权渠道不畅等困难,影响条例第十九条关于不得违约拖欠企业账款等规定落地执行,建筑、数字化运营等领域“三角债”风险有上升趋势。

(三)要素支撑和数字赋能方面。工业用地后续监管机制不完善,工业厂房二手转租市场溢价过高,全市亿元以上工业企业仍有100多家缺少自有用地。现行“数据得地”机制受益企业有待扩面,用地保障有待加强。国有经营性物业租赁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不健全,租赁价格与市场行情存在明显脱节,如市区某国有物业商场租金是周边民营物业的2-3倍,商场空置率达40%。沪杭人才虹吸效应持续扩大,在温企业人才招引成本高、留存难,部分本地高校专业设置与区域重点产业发展需求脱节,人才培养方向、技能供给与就业市场动态需求存在错位。民营企业尤其是缺乏抵押物的中小微企业,多元化、便捷化的信用贷款渠道还不够丰富,受经济下行原抵押物价值缩水影响,企业贷款逾欠风险加大。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整体水平不高,数字赋能有待进一步深化。

(四)开放提升和创新支持方面。贸易保护主义升温引发外部环境急剧变化,我市泵阀、新能源、鞋服等行业均受到影响,部分企业困难增多,发展信心减弱。口岸功能不足,拼箱基地和仓储物流建设缓慢,海关监管场地狭小,物流成本较高,调研显示,60.2%选择外地通关的企业将物流成本高列为首要因素,如温州至美国西海岸提货成本达1.5元/千克,是义乌的5倍。民企创新产品、新技术在争取市场订单和参与招投标时,首台(套)等支持政策发挥不充分。支撑创新的公共服务平台能力有待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不高,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等激励措施仅在局部试点,广大中小企业难以受益。

三、有关意见建议

(一)稳固市场主体预期,完善稳定透明政策环境。深刻认识《条例》实施的重要性,协同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规落实,聚焦关键条款强化宣传解读,引导企业积极运用法规保障合法权益、强化合规经营、释放创新创业活力。加快健全政策体系,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机制、重大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机制等,强化部门协同,防止政府考核指标“渗透”惠企政策加压企业。统筹兼顾当前和长远,避免政策频繁调整、大起大落,注重新旧政策合理衔接,形成稳定政策预期。

(二)聚焦企业发展需求,打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主动破除地方保护和“内卷式”竞争,加快推进全市招投标领域治理改革,加大政府采购行为监督力度,理顺管理体制,优化制度规则,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进一步优化“数据得地”机制,加强工业项目“标准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大“建而未投”和“投而未达”项目履约监管,整治盘活低效用地,挖掘工业用地利用潜力。拓展经营主体融资渠道,创新信贷产品与服务,加强政银企信用信息共享,加大重点领域、新兴领域金融支持保障力度。

(三)强化部门联动协同,优化高效便利政务环境。纵深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完善推广涉企共性问题“一类事”参照解决机制。加强“一站式”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在企业、产业相对集聚的园区探索设立企服驿站,提供具有地方产业特色的增值服务。整合联动公共服务平台、社会组织及第三方市场机构等多元主体,规范涉企中介服务,打造全周期、全覆盖的涉企衍生服务链条。迭代升级数字政府建设,强化系统应用集成、部门数据共享、体制机制创新,拓展“政策计算器”等应用功能,推动“政策找企”更精准、在线兑付更便捷。

(四)培育发展新动能,构建创新协同开放环境。将短期“保

生存”和长期“促转型”相结合,充分研判关税政策变动等外部环境急剧变化,对企业造成的综合影响,建立健全“外贸风险预警体系”“涉外法律专家库”,帮助企业用足用好RCEP原产地累积规则。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深化通关一体化改革,加快推进基础设施提升、集疏运体系完善、港航服务优化。围绕企业创新需求,健全“企业出资、政府立项”的“揭榜挂帅”项目协同攻关机制,推广“拨投联动”“二次救济”等科技成果转化新范式。强化人才创新引领作用,深化“科技副总”柔性引才机制应用,引导本地高校精准对接我市产业需求设置专业,促进人才、资源与成果高效融通。

(五)健全权益保障闭环,筑牢公正有力法治环境。持续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妥善处理执法监管与指导服务的关系,进一步规范协同开展行政检查的重点事项,提高检查效率,破解重复检查、随意检查、“隐性”检查扰企扰民乱象,杜绝“小过重罚”过度执法行为。深化“亮码检查”制度,实现执法检查“码”上知情、“码”上监督、“码”上追溯。积极运用“六位一体”助企服务体系,及时发现、动态处理企业合理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进一步压实各县(市、区)政府主体责任,尽快拨付已完成审批公示的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加大政府和国企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整治力度,切实纠治通过项目审计、推迟验收、验收流程增加、标准提高等形式变相拖延清欠的行为。

[返回首页] [关闭窗口]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版权所有 浙ICP备05062502号

技术服务电话:0577-88969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