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5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金传顺、梅山群本人因到退休年龄提出的辞职请求,经会议审议决定:接受金传顺辞去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温州市人大民族宗教华侨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接受梅山群辞去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温州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
2024年12月25日
(2024年12月25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金传顺、梅山群本人因到退休年龄提出的辞职请求,经会议审议决定:接受金传顺辞去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温州市人大民族宗教华侨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接受梅山群辞去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温州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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