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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金传顺等请求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等职务的决定

发布时期: 2025-01-13 信息来源: 市人大 作者:

(2024年12月25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金传顺、梅山群本人因到退休年龄提出的辞职请求,经会议审议决定:接受金传顺辞去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温州市人大民族宗教华侨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接受梅山群辞去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温州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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