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6月25日在市人大机关一楼常委会会议厅举行,会期一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益平、副主任梁超主持会议,副主任张洪国、王蛟虎、冯金考和秘书长刘峰出席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共52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陈建明,市政府副市长王彩莲、王振勇,市监委副主任龚大昕,市法院常务副院长谢作幸,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王盛,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负责人,市有关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副秘书长毛正晓所作的关于深入实施“一号改革工程”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决定落实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主任委员谢逢越所作的关于深入实施“一号改革工程”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决定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会议对以上各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按照监督法的要求,认真吸收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起草相关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提请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交市政府研究处理。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法院常务副院长谢作幸所作的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邱小侠所作的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和检察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印发了市检察院关于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副市长王振勇所作的《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贯彻实施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副秘书长黄方雷所作的关于农业“双强”行动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四、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副秘书长林丹艳提请的关于《温州市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及其说明,市政府副秘书长黄方雷提请的关于《温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条例(草案)》的议案及其说明,并对法规草案进行了初审;书面印发了相关专门委员会关于两个《条例(草案)》审议情况的报告。
五、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建设委主任委员王延申所作的《关于出台促进我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地方性法规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
六、会议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接受陈永光辞去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其温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会议通过:免去徐龙升的温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韩安锦、陈久松的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免去徐建伟的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七、葛益平主任在会议结束时指出,要坚持紧扣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围绕推进三个“一号工程”、建强“三支队伍”、实施“强城行动”等重点工作,聚焦“营商环境”“良善法治”等重要方面,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要扎实做好下半年立法、监督、决定、代表等人大职能工作,深入开展“强城有我·双岗建功”五大行动,在服务中心大局中充分展现人大担当作为。要精心组织人大70周年重大活动,系统总结回顾、研究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温州实践的光辉历程、显著成就和宝贵经验,推动根本政治制度深入人心,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温州新篇章中更好彰显人大制度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