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解读
温州市人大:“两个健康”立法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字体:[ ]     发布日期:2024-05-10

经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温州市“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以“两个健康”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推动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温州实践向制度层面重大跃升。

2015年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健康成长,不仅是重大经济问题,也是重大政治问题”;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人士健康成长”。2018年8月温州获批创建全国首个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这是推进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健康”重要论述在基层先行先试的探索实践,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温州“续写创新史”期望的具体行动,开启了温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

《条例》系统集成、全面凝聚三年来温州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经验,着力体现温州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厚植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治沃土,完成全国范围内“两个健康”的首次立法探索。

在激发非公有制经济动力上下大力气

在温州,每9个温州人中就有一位老板,每26人中就有一家企业。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是温州发展的基础所在、特色所在、潜力所在、命运所在。温州创建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三年来,针对性实施责任清单189条,解决各类企业问题2万余个,55项典型经验做法向全国全省推广,持续激发企业家创业创新,提升企业家获得感满意度。翻阅《条例》,激发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动力,就是条例分则首先要解决的任务。

《条例》第二章“要素保障”聚焦土地、人才、金融等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加强要素配置保障,帮助企业“跨冰山、翻高山、过火山”,切实解决发展中的难题。如在人才政策上,打破唯学历论,规定建立以岗位经历、年薪待遇、实际贡献为主要标准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评价机制,让“鞋子合适不合适脚知道,人才合适不合适企业知道”。

“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民营企业发展之痛,如何破解?《条例》立足温州实践,着墨甚多:扩大无还本续贷业务规模,鼓励采取不动产按份额抵押、小微企业资产授托融资、技术产权证券化融资等创新扶持措施,降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融资门槛和融资成本,立法诚意满满。

《条例》第三章“创新发展”从产业引导、数字经济、科技创新、品牌驱动、绿色低碳、企业梯次培育六个方面,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内生创新驱动发展。写入温州“5+5”(即五大传统制造业和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布局、“一区一廊一室”(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环大罗山科创走廊、瓯江实验室)科创布局,具有浓厚的“温州味”。“这样处理非常符合温州实际。”参与草案审议的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方益权说,“既不抛弃温州的历史优势,又对温州未来发展有明确的期待,有利于稳定发展预期、坚定发展信心。”

在优化营商环境上花大功夫

2021年10月21日国家发改委召开推广地方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典型做法专题新闻发布会,梳理推广的72条典型做法中“温州经验”共30条,占比超四成;11月1日全国工商联发布2021年度“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主要结论,温州得分从2019年的全国第27位跃居今年第2位。这些成效为《条例》的创制提供了丰富的实践沃土。

“由于国家层面有《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级层面有《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我们从确定‘两个健康’作为立法选题之初就一直在探寻,要从差异又衔接的角度,制定好既搭天线、又接地气的温州版优化营商环境立法。”温州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王旭东如是说。为此,《条例》的起草和审核修改班子反复研究讨论,确立了从政府单向提供和政企双方互动的角度,分“政务服务”和“亲清政商”两个篇章表述“优化营商环境”的体例,内容有鲜明的时代特质和温州辨识度。

如政务服务领域以数字赋能精准对接企业需求,专条规定“惠企利民资金直达智控系统”,由有关部门精准匹配、主动推送提示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在规定时限内直接兑现奖补政策,变“有求必应”为“不求自应”;推行“最多评一次”,通过整合编制报告,由有关部门开展联合审查,为涉企鉴定评估“瘦身”。

“亲清政商”章规定了畅通政企交流、实施“精力减负”、涉企紧急事态应对机制、柔性执法等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十大举措,是国内首次以专章形式规范亲清政商关系的立法成果。如“精力减负”,聚焦当前一定程度存在的服务企业“过繁”“过度关爱”等问题,要求对邀请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人士参加会议、前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调研等活动合理统筹,严控约企频次,支持企业家心无旁骛办实业,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新路径、新思考、新方案。

在“两个健康”双向调整上作大文章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非公有制经济要健康发展,前提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健康成长。为此,《条例》确立了 “鼓励支持”和“教育引导”双向调整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立法基本思路,设“规范引导”专章集中落实教育引导的精神。

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党中央赋予浙江的光荣使命。民营企业是促进共同富裕的见证者、受益者,也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参与者、推动者。《条例》结合温商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的现实基础,鼓励引导非公经济组织和人士主动融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承担向上向善、推动共同富裕的社会责任,弘扬“义利并举、善行天下”的温商精神。

近年来,温州民营企业正迈入“接班”的高峰期。“青蓝接力”正是温州支持企业破解“成长的烦恼”,培育二代接班人的创新举措,让“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条例》明确,通过建立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培养人才库,开展理想信念、国情省情市情、能力提升等教育,推动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做好传承接力,在新老接棒中呈现“民营经济看温州,新生力量阔步来”的蓬勃之势。

“软法”也有“硬措施” 

《条例》是一部促进法,侧重于通过鼓励、引导的手段对发展方向加以明确、对政策导向予以指明,承担推动温州民营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巩固“两个健康”建设成效的使命。负责法规草案初审的温州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谢逢越说:“作为一个促进型的法规,确确实实更多的是一种倡导性、宣誓性、方向性的内容,但都是这样会显得有点软,感觉还不过瘾,建议着力增加立法的刚性,有利于将来法规的落地实施。”

如何让“软法”也有“硬措施”?《条例》在修改完善中积极回应了这个问题。增设“监督检查”专门章节,纳入“两个健康”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制度、政策措施制定及评估清理机制,并规定了容错免责条款,从而完整地构建了“监督检查”内容。

以“两个健康”评价指标体系为例,这是一套温州率全国之先创建的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综合评价体系,通过经济活力、质效提升、结构优化、创新驱动、底线能力五个方面评价民营经济发展情况;通过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以及企业家成长环境来评价企业家健康成长情况。这一创新举措通过《条例》予以肯定固化、完善优化,推动“温州标准”向省标准、国家标准进阶。

2018年8月,全国工商联在向浙江省委省政府批复支持温州创建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的意见中指出,要发挥先行区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制度和措施,为全省带好头,为全国作示范。《条例》践行这一厚重的使命,凝结三年的创建成效,为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温州样本”,为续写温州创新史、走好共富路交出了“立法答卷”。

(供稿: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戴园园)

来源:市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