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纪要

发布时期: 2024-04-29 信息来源: 市人大 作者:

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6日在市人大机关一楼常委会会议厅举行,会期半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益平、副主任张洪国主持会议,副主任徐育斐、陈永光和秘书长刘峰出席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共51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陈建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章月影,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龚大昕,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林越坚,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邱志丰,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负责人,市有关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峰提请审议的《关于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草案)》及说明,表决通过了《关于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章月影所作的关于温州技师学院二期(东校区)等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安排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主任委员谢逢越所作的关于温州技师学院二期(东校区)等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安排情况的初审报告。会议经审议表决,同意将温州技师学院二期(东校区)、温州大学综合性大学师范教育基地、温州大学研究生公寓及校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列入2024年度市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

三、会议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通过:林春霞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朱启发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马晓文、包乐荣、陈继林、林生祥、周铁丽、郑玉琴、倪立赶、章炜、董邦云等9位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会议决定:接受郑金平辞去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会议决定:免去江春的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职务。会议通过:免去徐克谊的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免去赵卫华、林长汉的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会议通过:任命许佳为温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命魏平生为温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任命汪浩为温州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任命张青锋为温州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会议决定:任命孙祥光为温州市数据局局长。会议通过:任命徐东海、钟志亮为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批准任命娄艳龄为文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批准任命陈锋为平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葛益平主任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主持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四、葛益平主任在会议结束时指出,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一年,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干好今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至关重要。要把学习全省、全市“新春第一会”精神与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国两会精神,以及实施“强城行动”、建设营商环境最优市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人大各项职能作用,积极推动今年人大工作良好开局,助力我市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第三极。要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围绕新一年人大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决定、代表工作计划,细化方案、强化责任,高质高效推进组织实施,切实以优良的作风、饱满的热情依法履职、实干争先,奋力交出今年人大工作的高分答卷,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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