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农业“双强”行动情况专项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期: 2024-04-25 信息来源: 市人大 作者:

(2023 年 5 月 29 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主任会议通过)

根据 2023 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拟于 8 月份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农业“双强”行动落实情况的报告。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农业“双强”行动监督工作部署,聚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助力省委三个“一号工程”落实等要求,重点围绕“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情况开展监督,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和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业现代化先行,加快打造生态高效农业强市,夯实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的“三农”基础。

二、监督重点

(一)全市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推进总体情况,包括政策体系建设情况、工作机制建立运行情况、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等;

(二)粮食安全战略落实情况,包括耕地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粮食生产和“菜篮子”产品供应情况、粮食生产功能区“百千”工程实施情况等;

(三)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情况,包括农业新品种选育、农业种质资源收集保护、种业企业培育等情况;

(四)农业科创高地建设情况,包括农业科创平台建设、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水产健康养殖技术和深远海装备式养殖技术应用推广等情况;

(五)农业机械化情况,包括丘陵山区适用小型农业机械推广应用情况、农机农艺融合、基础设施宜机化改造,以及花椰菜、番茄等特色产业关键环节机械化等情况;

(六)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情况,包括人员力量、功能布局和服务成效等情况;

(七)要素支持保障情况,包括财政投入、用地保障、金融支持、农技人才队伍建设等情况;

(八)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包括体制机制、要素保障、政策堵点、滞后项目、工作短板和不足等,以及对修改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见建议。

三、工作安排

本次监督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领导下进行,具体由农资(工)委负责组织实施,邀请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参加,具体安排如下:

(一)制定实施方案(4 月)。农资(工)委研究起草实施方案,并提请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后由办公室印发。

(二)听取部门汇报(5 月)。农资(工)委加强与市府办及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的联系沟通,了解有关工作情况。召开部门座谈会,听取有关单位关于农业“双强”行动情况汇报和意见建议。

(三)开展专题调研(6 月-7 月)。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赴洞头、乐清、瑞安、文成、苍南等地开展实地调研。切实发挥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作用,组织国家机关人员走进“共富 e 站”,召开座谈会,听取当地政府专项工作情况汇报和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农业农村工作者、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相关意见建议。

(四)形成调研报告(7 月下旬)。农资(工)委对调研情况

进行梳理汇总,起草形成调研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报告(8 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农业“双强”行动落实情况的报告。

(六)形成审议意见(9 月上旬)。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整理形成审议意见,交市政府研究处理。

(七)做好跟踪整改(2024 年 6 月)。农资(工)委针对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跟踪监督相关单位落实审议意见情况。市政府落实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提交 2024 年 6 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周密组织部署。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推进农业“双强”行动作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专项监督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次监督工作的组织协调,有序推进监督工作。农资(工)委要按照常委会统一部署,加强与有关委室的沟通协调,精心组织开展各阶段工作。相关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结合各地实际,协助做好相关调研。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自觉接受监督,协同推进监督工作顺利开展。

(二)聚焦重点,增强监督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重点聚焦突出问题和工作短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注重认真倾听人大代表、农业企业家代表、种植大户、基层群众的意见。切实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加强对策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狠抓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努力推动问题解决。

(三)广泛动员,营造良好氛围。农业“双强”行动是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市委加快推进高效生态农业强市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调研组要积极深入农业农村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发动各级人大代表广泛参与监督活动,全力推动科技强农、机械强农,积极营造推进农业“双强”行动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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