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2 月 24 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主任会议通过)
根据工作安排,2023 年 4 月,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 2022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同时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 37 名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依法履职情况报告。为保障此项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监督实效,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市委决策部署,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促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助力营造最优政务环境、最优法治环境,为温州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加快建设更具活力的“千年商港、幸福温州”,努力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续写温州创新史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市政府专项报告
围绕《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提出的任务和举措,紧扣现代法治政府目标和共同富裕主题,结合温州实际,重点聚焦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等内容,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主要包括:
1.2022 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情况、主要举措、成效等情况;
2.2022 年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情况;
3.2022 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和推进依法行政、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情况,以及解决行政执法短板、完善综合行政执法管理体制、依法有序推动执法权下放、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设等情况;
4.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问题和原因;
5.2023 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最优政务环境、最优法治环境的主要工作安排。
(二)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的报告
为进一步增强人大对任命人员的监督实效,了解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履职情况,提升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 2022 年度个人依法履职情况报告。请其中 3-4 名主要负责人作口头报告,同时通过 PPT 进行展示。
主要包括:
1.与部门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人大决议决定、审议意见、问题清单的执行、落实和整改情况;
2.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3.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情况;
4.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出庭应诉情况;
5.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的工作情况。
6.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相关工作以及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等相关内容。
(三)法院、检察院和信访局的相关报告
请市法院提供 2022 年全市行政审判情况的书面报告;市检察院提供 2022 年全市行政检察和行政公益诉讼情况的书面报告;市信访局提供 2022 年全市信访反映的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书面报告,就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落实检察建议、出庭应诉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供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时参考。以上报告,均请于 3 月 15 日之前通过浙政钉报送市人大监察
司法委办公室(联系人:缪俊)。
三、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监督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监察司法委负责组织实施。成立审议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益平任组长,其他副主任、秘书长为副组长,各专门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一)制定方案(2 月)
1.监察司法委与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听取意见,制定实施方案。
2.实施方案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后,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发市直有关部门。
(二)开展调研(3 月至 4 月上旬)
1.监察司法委赴部分县(市、区)以及人大代表联络站开展调研,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和有关方面意见建议。
2.监察司法委通过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利用市人大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应用场景“法治民 e 坊”及浙政钉全省人大法治政府监督应用场景等数字化手段开展线上和线下调研,征求市直有关部门和人大代表等的意见建议,深入了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状、难点及对策。
3.4 月 5 日之前各专门委员会分工负责对口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书面报告的审核及其他相关工作。
4.监察司法委牵头就调研了解的情况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作反馈,提出工作要求。
(三)审议整改(4 月中下旬)
1.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和 37 名市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提交依法履职情况的报告。
2.监察司法委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情况起草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后交由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并跟踪督促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温州建设具有示范和带动作用。持续开展专项监督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各阶段工作,强化联系沟通,周密组织安排,确保专项监督有序有效推进。
(二)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市人大各专工委、办公室、研究室要加强相互间的协调配合,做好对接沟通,根据方案要求,共同做好工作。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 人大常委会要积极配合做好调研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市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要认真起草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和依法履职情况报告,按时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三)紧扣重点、务求实效。紧扣现代法治政府目标和共同富裕主题,坚持问题导向,抓住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广泛深入开展调研,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提出有针对性的推动措施,切实解决一些社会关注的重要问题,加强跟踪督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