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平阳县人大常委会乡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在全省、全市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备案审查纠错案例入选省案例,县镇两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在统筹推进中打开新局。
完善制度机制,提升专业保障。平阳县人大常委会建立法制监察司法工委综合审查、全面把关,工(专)委协同,定向“初审”,多方“会审”、重点研判,以及“第三方”参与、权威审查等备案审查协作机制。同时广泛吸纳当地资深律师、具有丰富经验的政府组成部门法规科室负责人作为人大常委会法律咨询委员会成员,通过合同委托温州大学法学院开展辅助审查,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打造“多级智囊”。
全面覆盖对象,强化分类指导。平阳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备案审查工作进程对监督对象实施“分类指导”。如“两院”自2021年才开始备案审查工作,在监督过程中,以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专题调研和工作指导为主。2022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面启动,范围全面覆盖“一府一委两院”。其中,对于尚未纳入备案审查范围的县监委,平阳县人大常委会及时掌握上级对监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要求,主动加强与监委的沟通联系,并跟进相关工作,下好“先手棋”。
开展“向内监督”,维护人大权威。为加强“自检”,切实提高人大常委会制定文件的合法性和权威性,2022年,平阳县人大常委会首次针对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启动内部合法性前置审核,由法制监察司法工委对即将出台或上会审议的文件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目前已对包括《平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监督办法》在内的多个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完成了人大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初步探索。
创新乡镇试点,延伸审查触角。在省、市人大常委会的支持和帮助下,平阳县人大常委会将条件比较成熟的鳌江镇确定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试点乡镇,在制度建设、系统操作、纠错案例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指导鳌江镇人大主席团通过《鳌江镇人民代表大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试行)》,探索出一套“报备-审查-纠错”完整闭环流程。
育强队伍力量,提升监督水平。平阳县人大常委会每年11月召开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法制监察司法工委提交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及时研究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推动解决瓶颈难题。面对人才短缺、业务欠缺、专家力量薄弱等困难现状,平阳县人大常委会专门选调1名长期从事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人员充实备案审查岗位,专门召集县镇两级人大、政府举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推进暨业务培训会。同时在前期工作经验基础上,召开平阳县乡镇规范性文件联合审查交流会,邀请省市法学会、立法专家库专家等进行讲座并参与现场活动,为指导推进平阳各级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传达了新精神、打开了新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