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永嘉县人大常委会以《永嘉县人大代表履职管理及量化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抓手,坚持把调动代表依法履职积极性、发挥代表模范带头作用作为代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该《办法》对县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的4项职责、闭会期间的13项履职活动,逐一进行明确和细化,让代表知责履职。通过建立量化评价计分制度,同时注重结果运行,突出“正反”两方面的“双向激励”,客观公正地评价代表履职的真实情况,做到奖罚分明。一方面,以代表履职积分作为代表评先评优和推荐留任的重要依据,2023年评选表彰41位年度履职优秀代表。另一方面,针对年度履职积分排名后30位的代表,进行提醒或约谈,督促其更好履职。
“没想到今年的领奖这么隆重,我感到无比的自豪”,在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预备会议结束后,上台领奖的一位优秀代表激动地表示,“接下来,我会认真审议各项报告,积极发言,按时参加各类活动,争取今年的积分继续保持前列”。
“我相信,通过这次集中集体谈话,大家对自己的人大代表身份会有更清晰的认识,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希望你们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奋勇争先,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在2023年度履职落后代表集中谈话会议上,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如此勉励代表。
履职落后代表集中谈话会通过履职优秀的代表分享履职经验和体会,带头重温《代表法》条文等形式,提升与会代表履职能力。同时,集中谈话会也是落实《办法》的重要举措,在表彰先进的基础上约谈落后,双向发力,完善代表管理闭环机制,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据悉,《办法》极大增强了广大代表履职尽责的内生动力,有效提升代表履职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依托数字化履职登记应用,代表履职实行“一人一档”“一年一档”,做到全流程记录。2023年度,共登记审核代表履职信息10077条,代表履职平均积分91.8分,比2022年度提高43.6%;在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代表议案、建议395件,比去年上升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