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平阳县人大常委会创新工作,积极履职,助推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
县人大常委会切实守好“红色根脉”,以高站位意识把握政治引领“大方向”。始终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党的领导贯穿始终,努力找准人大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主动将人大工作融入大局,让人大监督、决定等各项工作紧扣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决扛起省一大召开地应有的政治担当。
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依法履职行权,以高质量监督写好助推发展“大文章”。始终坚持盯住法、管好钱、把牢图,实施“四督联动”机制,深化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配合上级人大执法检查、立法监督,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促进监督流程规范高效、推进民生福祉落地见效、推动法治建设常抓长效。平阳率全省之先探索出台全省乡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试点工作规范流程,相关做法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肯定,并在全国人大网宣传报道,1件人大纠错案例入选全省案例选编、全市唯一。
县人大常委会持续发挥主体作用,以高效能服务拓宽基层民主“大舞台”。始终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坚决落实代表工作“四建设两提高”,积极探索基层民主新路径,构建“1+5+16+N”代表联络阵地,深化“双联系”制度,打造人大“机关讲坛”,专题开展“代表·局长面对面”、“三官一律一员”进站、“镇长有约”等主题活动,有效解决阻碍发展的“大事”和困扰群众的“小事”。今年以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累计进站1500余人次,累计发布各级人大代表履职事迹68人次,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触角”向最基层、第一线延伸,相关经验做法入选全省百个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