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温州市2023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发布时期: 2024-10-15 信息来源: 市人大 作者:

温州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  谢逢越

(2024年8月26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了做好本次会议对市政府《关于2023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审查审议工作,在常委会梁超副主任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委组织开展了系列调查,召开座谈会,听取市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审计局、国资委、医疗保障局等部门,以及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温州湾新区、温州生态园相关情况汇报;走访市税务局,深入了解税收经济运行情况;对纳入常委会审查监督的市级部门决算进行调查,重点了解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工商联、温州理工学院等重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情况及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财经(预算)工委在全面调查“四本预算”执行情况的同时,对已纳入市级预算范围的相关功能区决算情况进行单列调查。聚焦当前财税经济运行情况,重点关注财政收支、资源配置、政府债务、风险防范等情况,以及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政策落实和强动能、惠民生、优环境等方面的支出及绩效情况。同时,按照人大预算审查重点向支出和政策拓展的要求,将审查重点放在重点支出、重大项目、科技和农业等重点专项资金支出使用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成效等方面。8月9日,财经委员会召开第十二次全体会议,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2023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进行初审,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市级财政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8.90亿元,增长10.3%,完成预算的103.5%;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8.23亿元,剔除疫情防控保障等一次性因素后为165.61亿元,增长5.2%,完成预算的99.7%。市级功能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41亿元,增长34.7%,完成预算的100.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56亿元,下降43.0%,完成预算的82.1%。

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移性收入327.72亿元,收入合计466.62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转移性支出298.39亿元,支出合计为466.62亿元,收支相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市级功能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移性收入收入合计56.0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转移性支出32.48亿元,支出合计为56.04亿元,收支相抵,市级功能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81.81亿元,增长6.5%,完成调整预算的101.5%,加上转移性收入384.49亿元,收入合计566.30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3.31亿元,剔除新增债券等一次性因素后,为129.71亿元,下降3.0%,完成调整预算的97.0%;加上转移性支出432.99亿元,支出合计566.30亿元。收支相抵,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市级功能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9.84亿元,增长61.5%,完成调整预算的84.1%;加上转移性收入61.11亿元,收入合计130.95亿元。市级功能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2.72亿元,增长72.5%,完成调整预算的83.3%;加上转移性支出28.23亿元,支出合计130.95亿元。收支相抵,市级功能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社保基金预算情况

市本级社保基金收入304.83亿元,增长1.1%,完成调整预算的99.9%。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84.16亿元,剔除工伤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结余上解省级财政因素后,为277.80亿元,增长15.4%,完成调整预算的99.5%。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0亿元,增长4.7%,完成预算的118.0%;加上转移性收入0.11亿元,收入合计1.51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50亿元,下降30.7%,完成预算的72.7%;加上转移性支出1.01亿元,支出合计1.51亿元。收支相抵,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平衡。

市级功能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16亿元,下降56.3%,完成预算的94.8%,收入合计0.31亿元。市级功能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5亿元,下降24.9%,完成预算的19.6%;加上转移性支出0.26亿元,支出合计0.31亿元。收支相抵,市级功能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市本级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的78个部门年初预算数为167.61亿元,年度执行中在基本支出追加2.76亿元、省拨资金追加10.11亿元,其他追加减共调减3.14亿元,合计数为177.34亿元。全年支出决算数为167.97亿元,预算执行率为94.7%。

2023年省财政厅核定市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505.2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26.70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278.59亿元。2023年末市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505.2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26.69亿元、专项债务1278.57亿元。2023年温州市区获批地方政府债券366.37亿元(一般债券26.20亿元,专项债券340.17亿元),其中再融资债券139.70亿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226.67亿元。2023年市区共安排还本支出129.9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2.26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17.68亿元。

总的来看,2023年市级财政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做大做强“全省第三极”提供有力保障。市政府及财政部门聚焦聚力重大决策部署,深入优化资源配置,不断稳固安全底盘,全力以赴稳增长、强动能、惠民生、防风险,持续巩固稳进态势,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在具体工作中,全力向上争取债券资金、政策资金支持,其中获批地方政府债券额度636亿元,争取转移支付资金577亿元,为温州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持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全面深化零基预算管理改革,重塑“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动态分配机制。高标准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迭代过紧日子负面清单,精准应用绩效评价结果,全市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压减6.5亿元。聚焦防风险、保安全,全力守住三保风险“基线”、债务风险“底线”、社保风险“红线”。

市审计部门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要求,依法履行职能,立足经济监督定位,围绕财政管理、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重大投资项目建设、重点民生保障、国有资产管理等五方面内容,认真开展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审计工作报告深度广度进一步增强,一是内容更加全面,共采用26个项目111家单位216个具体问题;二是重点更加突出,在做强财政核心审计,突出财源统筹、资金绩效、财政安全的基础上,对热点问题及时跟进反映,对民生事项进行重点反映; 三是披露更加有力,坚持敢审敢严,问题揭示力度进一步加大,并及时将案件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审计的反腐利剑作用。

为此,财经委员会建议本次会议同意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温州市2023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市政府提出的2023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批准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工商联、温州理工学院2023年部门决算草案。

二、存在问题

(一)市级财政收支平衡承压。2023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虽然增长较快,但实际收入仍未恢复到2021年水平,政府性基金实际可用财力下降,然而重大项目支出、人员基本支出、债务还本付息支出、社保基金补助支出等刚性保障支出压力持续增加,市级财政收支平衡通过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压减支出、延后支付、动用稳定调节基金等方式实现。部分区域的科技、教育支出增长承压,部分地区库款支付风险隐患和隐债化解难度进一步加大。相关养老保险基金和医疗保险基金结余逐年收窄,部分处于紧平衡状态。

(二)财政预算管理仍待优化。部分收入归集不及时、结余资金未及时收回、专项资金未有效统筹。转移支付管理不规范,40157.7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分解下达,部分资金使用不及时、拨付不合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不到位,预算范围不完整、支出方向不合规。部分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薄弱、绩效不佳,相关项目奖补资金兑现稽核把关不严,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不精准,项目验收及第三方审核管理机制不完善,相关工程建设中因管理疏漏造成资金浪费。一些部门政府采购不够规范,内控制度不够健全,对绩效管理、项目管理、合同管理不够重视。部分专项债券项目进度滞后,部分专项债券项目建成后运营不佳,项目收益不及预期。

(三)国资国企经营状况待改善。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规模小,主要原因是市属国有企业整体盈利能力不足,上缴收益少,2023年仅3家集团共计上缴0.63亿元。2023年底,市属国资集团及所属企业资产总额4034.28亿元,负债总额2726.76亿元,资产负债率达67.59%,负债增长(21.05%)高于资产增长(17.7%),资产质量有待提高。带息负债余额1706.85亿元,增长28.21%,累计利息支出58.02亿元,债务规模及融资负担持续加大。营业收入虽然增长11.78%,但利润总额反而下降,核心竞争力不足。

(四)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审计报告年度共移送违法违纪问题线索26件,以前年度问题线索有处理结果34件,相关部门已查处65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1人,追缴非法所得及罚款1554.88万元。民生领域骗补套利现象屡禁不止,采购领域利益输送时有发生,公职人员失职渎职问题仍需引起高度重视,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同力度。

三、意见和建议

(一)贯彻中央要求,深化改革应对挑战。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与外部环境复杂多变,地方财政普遍比较困难。要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坚定信心,正确处理破与立、稳当前与谋长远、扩收入与育税源、依法征收与优化环境的关系,紧盯改革动态,精准把握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及早谋划,努力在新一轮财税改革中争取主动。在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部分非税收入管理权限下沉后,做好分析研判和承接工作,提前研究与本地实情相适应的新业态及地方附加税征管服务措施。

(二)强化统筹能力,确保重点及民生支出。加强部门联动协同,发挥税收联席会议及调度机制作用,强化财税运行监测分析研判,做到依法征收、精准征收,科学盘活各类国有资产资源,千方百计稳定和提高财政资金保障水平。围绕促进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紧盯可用作资本金的专项债领域,争取上级资金要素支持。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重大决策、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以及基本民生财力保障,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

(三)健全预算制度,提升理财用财精准性。进一步深化零基预算改革,进一步将改革举措嵌入部门预算编制中。更加突出绩效导向,落实部门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提高绩效评价质量,深化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机制,有效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强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做好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增强财税政策与其他政策的协同性。科学测算2025年市级财政收支规模,按照“六个一律不得”“八个严控”的过紧日子要求,从严编制部门预算,按轻重缓急安排项目预算。

(四)优化国资布局,提高国有企业贡献度。推进新一轮国企改革及整合后各专业板块高质量发展,推动产业布局强基延链和产业能级提升。切实发挥国资基金招大育强功能,加速推进“温创投”等基金投资项目落地。加快推进市场化改革,优化国资监管事项清单和授权放权清单,强化人才强企链式培育,提升竞争类企业盈利能力。切实推进企业国有资产盘活提质增效行动,全面摸清资产底数,努力在大宗资产盘活、遗留问题化解、金融工具创新等方面取得突破。

(五)提前谋划应对,防范重点领域出现风险。加强“三保”运行监测管理,科学统筹重要节点库款调度,防范支付风险,确保全市财政运行整体平稳。动态监测全市及各县(市、区)债务率变动趋势,分析研判相关核心指标,落实具体管控措施。提前布局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做好发行前绩效评估工作。强化专项债券项目投后管理,落实资金闭环要求,及时完成收入归集,提升项目经营能力。稳妥有序推进隐性债务化解工作,高度关注融资平台债务、PPP项目负债情况及潜在风险。分类研判、精准测算不同种类社保基金收支情况及运行风险,提前制定相应的防范和应对措施,多渠道筹集风险准备金,持续做大“蓄水池”。

(六)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推进审计整改。市政府要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落实整改责任单位,按照“三个坚决不放过”要求,督促完成整改,并及时排查化解同类问题。针对相关领域违法违纪问题,要追查原因、追责到位,及时通报典型案件,强化警示教育。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对审计报告、绩效评价报告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并建章立制、防范未然。审计部门要按照市人大常委会要求,立足经济监督定位,选准审计重点,加强绩效审计,深度揭示问题。同时,要强化部门协同,加强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人大财经监督、财会监督联动力度,形成常态长效监督合力。市政府要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于2024年12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以上汇报,供审议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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