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在市人大机关一楼常委会会议厅举行,会期一天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益平主持会议,副主任徐育斐、张洪国、梁超、王蛟虎、冯金考和秘书长刘峰出席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共51人。副省长、市委书记张振丰,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张文杰,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军,市委常委、秘书长陈应许,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陈建明,市政府副市长毛伟平、黄阳栩,市监委副主任龚大昕,市法院院长赵江涛、常务副院长谢作幸,市检察院检察长柴峥涛,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负责人,市有关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副省长、市委书记张振丰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张振丰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绘就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全景图,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根本动力。迈上新征程,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寄予温州“续写创新史”的殷殷嘱托,按照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坚定扛起改革“探路者”的使命担当,深入实施“强城行动”,奋力冲刺“双万”城市,打造“全省第三极”,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温州新篇章。要以改革增动能、激活力,聚焦激发民营经济新活力、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做强区域创新驱动力,加快塑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以改革提能级、优品质,坚持以实施“强城行动”为牵引,加快推进市域一体化发展,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升都市区能级品质和综合实力;以改革聚合力、促善治,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提升法治化能力水平,构建系统性治本体系,以民主法治凝聚共识、促进善治;以改革强担当、勇争先,紧扣“全省第三极”定位,锚定“全年红”目标,保持“探路者”姿态,主动担当作为,狠抓攻坚落实,确保改革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张振丰强调,今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全市各级人大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强化政治建设根本指引,聚焦服务大局工作主线,坚持履职尽责为民,打造高素质的人大队伍,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温州新篇章贡献人大力量。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市长张文杰所作的关于2024年上半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政府工作的报告;书面印发了市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贾黎春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4年上半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谢逢越所作的关于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副秘书长黄方雷所作的关于《浙江省河长制规定》《浙江省温瑞塘河保护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农资委主任委员郑秋文所作的关于检查《浙江省河长制规定》《浙江省温瑞塘河保护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城建环保委主任委员卢斌所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检察院检察长柴峥涛所作的关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邱小侠所作的关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执法司法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印发了市公安局关于打击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市司法局关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执法司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法院关于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期间召开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执法司法情况专题询问会。
会议对以上各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按照监督法的要求,认真吸收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起草相关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提请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交市政府研究处理。
三、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军所作的关于2024年度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潘建中所作的关于《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贯彻实施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四、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贾黎春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3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林琼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谢逢越所作的关于2023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2023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以及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等9个重点审查部门2023年的财政决算。
五、市政府副秘书长黄方雷在会上提请关于《温州市青年发展促进条例(草案)》议案并作说明,会议对法规草案进行了初审;书面印发了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温州市青年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审议情况的报告。
六、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张胜海所作的关于《温州市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和关于《温州市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规定(草案表决稿)》的说明,表决通过了《温州市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规定》。
七、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接受王延申辞去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温州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接受周虹辞去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温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接受周建波辞去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温州市人大农村和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接受吴晓娟辞去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其温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以上人员职务变动情况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会议通过:任命戴晓勇为温州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王延申的温州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会议决定:任命潘勇为温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王炯为温州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林仕德为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徐海严为温州市投资促进局局长、吴晓娟为温州市政务服务局局长。决定免去徐祥钦的温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吴志安的温州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董步显的温州市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戴晓勇的温州市政务服务局局长职务。会议通过:任命刘万成为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许良岳为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方飞潮为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叶希希为温州破产法庭庭长;杨贤斌为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陈律为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周婷婷为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免去曹启东的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高兴兵的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方飞潮的温州破产法庭庭长职务、苏子文的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曾庆建的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职务。会上举行了任命书颁发和宪法宣誓仪式。
八、葛益平在会议结束时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张振丰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一体抓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加强“四个机关”建设,切实将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发展胜势,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在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续写创新史谱写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