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大紧扣群众敏感、市场主体困扰、制约发展突出的问题,以实际行动为优化营商环境倾心出力,助推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当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工程”的“突击手” 。
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企业反映,从实际需求出发,联合乐清市检察院出台《乐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建立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贯通机制的实施办法》,全面监督落实“少捕慎诉”刑事司法政策和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坚决防止用刑事手段干预企业经济纠纷。针对中小微企业法律意识淡薄问题,鼓励律师届代表,参加“清和学堂”、人大代表联络点普法等代表活动,开展中小微企业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宣讲和《企业劳动用工管理与风险防范》培训等专题讲座,以本地案例为依托,送法护企,提高企业法律意识、强化守法观念。
二、注重制度保障。聚焦各级市委中心工作部署,不断细化完善乐清市人大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开展《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执法检查和优化中小微企业法治营商环境工作监督,不断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举行“聚力三个‘一号工程’,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人民听证”,视察创新平台建设、工业用地等工作,推动政府加大企业扶持力度,提供更好服务保障。听取“两院”半年度工作报告,专题调研法院执行案件和公安刑事立案情况,组织代表参加刑事类和经济类案件听庭活动,开展检察官履职评议促进“两官”,切实增强司法机关司法为民意识,助推破解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
三、强化效果导向。聚焦“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工作格局,依托乐清市级矛盾调处中心和人大代表联络站,落实代表进驻,实现矛盾调处、困难帮扶、问题解决、服务优化,为企业提供高效的矛盾纠纷解决方法和化解方案。持续“局长进代表联络站”活动,推动市长带头、部门负责人进站共同回应企业关切,构建政企面对面格局,推动各级部门与企业深度沟通、有效协商。牵头组织常态化开展企业意见回访,形成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媒体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通过实地走访、动态跟踪,为企业点对点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