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人大:对标三大要求 依法监督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时期:2023-04-19 信息来源:瓯海区区本级 作者:陈奕汝 张崇华

执政兴国,离不开法治支撑;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瓯海区人大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对标三大要求,增强监督刚性,助力政府打造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现代法治政府。

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规定,督促政府补法治建设的短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较健全的体系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中机构职权管理、制度供给、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政务服务、行政监督等方方面面指标要求,也为我们监督工作明确导向,从2021开始,瓯海区人大以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检查台账、代表履职平台问卷调查、满意度测评等形式,客观全面了解区政府法治建设中存在的短板,并督促整改。有力促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指标全面完成。如2022年监督中发现瓯海区律师万人比不高,与纲要中提到的到2025年律师万人比不低于5.2存在一定差距,在2022年审议中提出2023年律师万人比要提高到3,以后要逐年提高完成。

对标省市每年度县(市、区)法治工作考核细则要求,找准监督工作的切入点。以每年度法治温州考核细则为标准,查找区政府在考核中失分最多的工作,并以此为切入点,开展重点监督调查并督促整改。如在发现瓯海区法治温州(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主要扣分项为行政诉讼败诉率,进行深入调查了解到涉征迁地块未登记房屋认定引起的诉讼和行政赔偿案件较多,存案中仍有一批高风险败诉案件,若不妥善化解,败诉形势依然严峻。由此在审议意见中明确提出:坚持问题导向,严格依法依规做好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拆违等工作,着力推进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的建议。并要求落实政府部门“一把手”出庭应诉制度,“一把手”每年必须出庭应诉一次以上,把行政诉讼败诉率、政府部门“一把手”出庭应诉等情况纳入年度考绩,落实败诉责任追责制度,规范败诉责任倒查机制,以此完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对标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要求,找准监督工作的发力点。紧紧围绕“区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力量就汇聚到哪里”的工作要求,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通过监督法治政府建设为中心工作护航发展,对标中心工作要求找准法治政府建设监督工作的发力点。如在优化营商环境中我们着重监督“放管服”改革政务公开、公平竞争政策落实等,督查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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