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0日在市人大机关一楼常委会会议厅举行,会期一天。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建明主持会议,副主任陈永光、冯金考和秘书长刘峰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梁超列席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共38人。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杨胜杰、副市长章月影,市监委副主任龚大昕,市中院院长蒋卫宇、副院长谢作幸,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王盛,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负责人,市有关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筹备处副主任刘峰所作的关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
二、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筹备处副主任刘峰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说明。会议经审议表决,同意将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提请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预备会议审议表决。
三、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傅剑成所作的关于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个别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
四、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杨胜杰所作的关于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整改意见落实情况、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任工委副主任朱启发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印发了市中院、市检察院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副秘书长吴曙光所作的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关于温州市202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以及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黄志钢所作的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初审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主任委员张胜海所作的关于2022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印发了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关于2022年对部分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中院、市检察院接受履职评议情况的报告。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市发展改革委等十个重点审查的2023年度部门预算草案、关于批准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五、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副秘书长梁彬所作的提请关于《龙港市社区治理条例(草案)》的议案及说明,书面印发了市人大社会委关于《龙港市社区治理条例(草案)》审议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市人大相关委室根据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做好法规草案的修改完善。
六、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主任委员张胜海所作的关于《温州市全民健身促进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以及关于《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的说明,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温州市全民健身促进条例(草案)》的议案,以及《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七、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八、陈建明在会议结束时指出,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发扬民主、认真履职,依法审议各项议题,取得了积极成果。针对有关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希望市“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抓好落实。陈建明强调,要按照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统筹推进市人代会的筹备召开、省人代会的服务保障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科学有序安排、精细高效落实。要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抓好省委、市委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切实把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到人大工作中来。要积极对接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立足温州实际认真做好调查研究,科学谋划明年人大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研究制定立法、监督、决定、代表、数字化改革和基层单元建设等工作计划,为明年人大工作高质量开展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