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大农资委主任委员 郑秋文
(2023年8月22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党的二十大作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战略部署。“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是省委加快推进高效生态农业强省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也是我市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市、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的重要抓手。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监督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于6月至8月,对我市农业“双强”行动情况开展专项监督。葛益平主任高度重视,亲自带队赴平阳调研,并提出意见建议。王蛟虎副主任带队深入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并赴洞头、乐清、瑞安、文成、泰顺、苍南等地和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省海水养殖所、省亚作所等科研院所开展调研,听取县(市、区)政府、相关单位的工作汇报。5月31日-6月2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忻带队来温开展相关工作调研,并高度肯定了温州的做法。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主要成效
自2021年8月,省委省政府部署农业“双强”行动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工作机制、政策体系、工作成效逐步显现。
(一)农业“双强”行动有效实施。成立市农业“双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专班运作、常态化运行机制,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定期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出台《推进“双强”行动加快农业高质量发展实施计划(2021-2025)》《关于支持农业“双强”行动的若干政策意见》《乡村人才振兴“553”行动实施意见》《温州市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农业“双强”行动实施。各县(市、区)同步制定实施计划,清单化、体系化推进任务落实,全市农业“双强”行动整体落实氛围良好。
(二)科技强农积极推进。积极建设农业科创平台。加强与中科院、浙江大学、省农科院及省亚作所等高校科研院所的战略合作,成立温州瓯柑杨梅研究院、瓯海科创中心、永嘉技术转移中心等联合研发平台5个,创建禾本绿色农药重点企业研究院等省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7家。打造浙南作物育种重点实验室、浙江省水环境与海洋生物资源保护重点实验室等省级重点实验室6家,成功创建温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开展育种科技攻关,成功自主培育浙江首例遗传改良“胚胎牛”,滩涂贝类、南美白对虾生态育苗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深化院地合作,加强新品种选育,两年来全市审定(登记、认定)省级以上新品种25个,水稻“泰两优217”、泥蚶“乐清湾1号”、花椰菜“瓯松90天”等5个品种列入省主导品种名录。粮食、鲜食玉米、花椰菜等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稳步提升。加强农业新技术推广应用。实施水稻智能化育秧、测土配方施肥、统防统治等新技术,促进稳产高产。全面开展农业种质资源普查与保护,温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列入第一批省级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单位。
(三)机械强农稳步开展。稳步开展各类农田宜机化改造,结合粮食功能区提标改造、“两非”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使分散变集中、小田变大田。围绕花椰菜、番茄、糯米山药、甘蔗等地方特色农作物开展适用农机研发,加强紫菜、虾皮等水产品加工特种机械研制。温州黑蜻蜓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研制生产出全国首台油电混合植保无人机,强化丘陵山区多功能小型机械研发推广。平阳、泰顺积极推进规模生猪养殖场“机器换人”,洞头积极发展围栏式海洋牧场养殖和深水网箱养殖,畜牧水产养殖现代装备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市水稻耕种收机械化率达到83.1%,无人机飞防面积逐步提升。建成乐清蒲岐、瑞安惠博、苍南天尚飞等农机综合服务中心,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有效提升。
(四)人才兴农呈现亮点。持续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组织广大科技特派员开展“要约式”服务,涌现出“番茄西施”“玉米金招牌”等一系列科技特派员典型案例,成功解决一系列农业技术难题,相关工作连续13次获得省委省政府表彰。持续选派优秀党员干部担任农村工作指导员、村第一书记,深入农村开展“驻点式”服务,推动惠农富民政策有效落实,相关工作连续11次获得省委省政府表彰。建设农技推广专家服务团队66个,承接省市级农技推广项目。将农业高端人才引进纳入温州引才“510计划”项目,积极面向全球引进涉农硕士和全国“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加强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温州科技职业学院设立温州农民学院,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成为首批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研情况看,市政府围绕农业“双强”行动落实,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依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科技创新驱动力不强。一是科创平台作用发挥还没充分显现。科创平台对农业主导产业支撑力还没充分发挥,新品种、新产品产出不多,科技成果转化、新技术推广还不能满足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需求。比如,对我市渔业良种选育、新产品研发、标准化生产等未形成完整的产业技术体系,难以支撑渔业高质量发展。二是新型育繁推一体化体系不完善。高附加值的新品种选育引进、示范推广的产业链服务有待完善,农技推广体系不健全。主导产业自主育种育苗保供能力薄弱,如大黄鱼、番茄等,种子种苗主要依靠外地供给。一些本地优质品种选育不够,如瓯柑、茶山杨梅等,面临品种退化、品质下降的风险。三是农业科技经费投入不足。近3年市级财政给予市级农业科技项目补助、农业新品选育协作组项目补助等农业科研经费投入仅为2210万元,总量有限,引导和撬动社会资金投入不够。
(二)农业机械化水平不高。一是适宜机械化作业的基础条件薄弱。我市丘陵山地多,集中连片土地少,农村土地细碎化、分散化,部分农田道路不适应大中型农机耕作,农田宜机化改造还处在起步阶段,山区县存在“有机难用”的问题。二是农机装备有效供给不足。我市农机生产企业缺乏,研发制造水平不高,缺乏适宜大棚耕种和山地丘陵地形的新型小型农机;畜牧业、水产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现代化装备水平还没普遍提高,存在“无机可用”的问题。三是农事社会化服务能力有待提升。一些农业生产功能区缺乏配套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农事社会化服务组织偏少,农机实用人才缺乏,甚至存在“无人会用”的问题。四是智慧农业发展相对滞后。农产品从生产、经营到管理的全产业链数字化、智能化还有差距。比如农田灌溉系统智能化发展不够,难以实现精准灌溉。
(三)现代种业不大不强。一是种业企业数量少,规模小,装备落后。全市持证种植业种业企业17家,注册资金3000万以上的只有3家,多数企业仅满足于现状,难以做大做强,如百年企业“神良种业”,年产值不足3000万元。二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多数企业缺乏研发人才,缺乏制种基地,研发资金投入不足,缺乏核心产品和市场竞争力。三是好项目大项目签约多落地少。农业种业项目技术要求高、投入大、周期长,招商引资难度大,导致目前落地的农业“双强”大项目、好项目不多。
(四)要素保障不够到位。一是资金保障不足。财政支农惠农投入总量有限,结构不够合理,重农村环境治理,轻农业产业科研投入和农机补贴。农业政策性保险范围较小、额度小。二是用地保障制约。农业“双强”项目的顺利推进、农业设施用地的建设,很大程度上有赖于用地空间的保障,而当前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导致一些项目因用地问题进度滞后。三是农业人才队伍薄弱。农业科技人才断层且老龄化严重,基层农技干部队伍行政化、非农化严重,农业企业用工外地化现象突出。部分科技特派员与基层需求对接不精准,存在选派的科技特派员专业技能同当地特色优质产业不能精准对接。
三、意见建议
实施农业“双强”行动,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为深入推进农业“双强”行动,走好“三农”共富路,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化农业“双强”行动。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多次对农业科技、农业机械化作出重要指示。特别是在浙江工作期间,提出“强大的农业科技研发、攻关、成果转化能力和先进的农业机械设施装备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必要支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提高实施农业“双强”行动重要性的认识,深入贯彻落实《农业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科学技术进步法》《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按照省委、市委有关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农业“双强”行动,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加强科技创新,提升科技强农强度。一要发挥农业高能级科创平台作用。重点围绕“六个一”等主导特色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温州国家农业科技园、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的作用,加强育种基础性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品种和良种良法配套技术研发,推进农业科技成果加快转化、广泛推广应用。二要加强新型育繁推体系建设。加快建设高标准良种繁育生产基地,着力打造“育繁推一体化”现代良种繁育体系,探索“科研+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不断推进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三要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加强瓯柑等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加大温州水牛、雁荡麻鸡、北港猪等国字号畜禽资源的保护,创新保护机制,落实保护责任。
(三)强化装备支撑,提高机械强农力度。一要稳步推进“宜机化”改造。鼓励农地规模化流转、适度集中。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综合治理等工作,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推进农田、设施大棚、畜牧水产养殖场等宜机化改造和“机器换人”,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二要加大适用农机的研发和购置。支持本地企业联合研发我市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亟需的农机装备和适用山地丘陵地区作业的轻便农机,鼓励对外购置先进适用农机装备、生产设备,推进农业“机器换人”,补齐农机装备短板。三要高标准建设农事服务中心。加强对农事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坚持规划先行、合理布局、统筹推进,抓实运营管理、创新服务方式、做强服务功能,不断提升农事服务综合质效。四要数字赋能农业发展。推广“产业大脑+产业地图+数字农业工厂”发展模式,大力发展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实现农业科技和现代信息技术有机融合,打造农业“双强”示范区。
(四)育强企业主体,增强核心竞争能力。一要支持本地企业做大做强。支持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优势产业企业“小升规、规晋高”,优先保障企业发展用地需求,在新品种展览展示、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帮助企业打响品牌,推进企业上市、头部企业壮大,夯实乡村振兴产业根基。二要鼓励支持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建立育种团队,鼓励企业和农业科研院所加强合作,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三要强化精准招商。围绕农业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招大引强,落地建设一批引领型、科技型、智慧型的农业产业标志性项目。鼓励工商资本投资农业项目,夯实农业“双强”行动基础。
(五)加强要素保障,提升助农惠农温度。一要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市政府应当按照农业科技法律法规规定,逐步提高农业科技和农业教育经费的总体水平,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优化投入结构,支持农业科研教育、农技推广、农民培训和农机补贴,严格落实“到2025年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要在50%以上”政策要求,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到农业“双强”重点领域。二要强化用地保障。落实保障乡村振兴用地指标有关政策,优先支持农业科技、农机服务、农产品加工、农业设施用地等农业产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主动向上对接,争取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指标。三要培育壮大农业人才队伍。深入实施乡村人才振兴行动,持续发挥“三支队伍”作用,引进培育“高精尖缺”人才,加大“乡土人才”选拔使用,持续壮大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完善农业科技人才激励机制、考核机制,引导基层农技人员干好本职工作。完善科技特派员选派机制,坚持供需双方双向选择,实现科技服务资源有效配置和供给。
以上汇报,供审议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