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纪要

发布时期: 2023-11-29 信息来源: 市人大 作者:

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6月29日在市人大机关一楼常委会会议厅举行,会期一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益平、副主任梁超主持会议,副主任陈建明、徐育斐、张洪国、王蛟虎、陈永光、冯金考,秘书长刘峰出席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共58人。市政府副市长李无文、章月影,市监委副主任龚大昕,市法院副院长陈卫国,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王盛,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负责人,市有关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副秘书长林丹艳所作的关于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丁福良所作的关于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副秘书长梁彬所作的关于社会保险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社会建设委主任委员王延申所作的关于社会保险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会议对以上各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按照监督法的要求,认真吸收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起草相关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提请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交市政府研究处理。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副市长李无文所作的关于《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贯彻实施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期间就“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召开专题询问会。

三、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谢逢越所作的《关于制定<温州市社会信用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温州市社会信用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四、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张胜海所作的关于《龙港市社区治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和关于《龙港市社区治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说明,表决通过了《龙港市社区治理条例》。

五、葛益平在会议结束时作重要讲话。葛益平指出,本次会议紧扣重大改革事项,表决通过了龙港市社区治理条例,以立法的形式支持探索实施“市管社区”新模式,有效发挥了立法对改革的引领推动作用;紧扣国家试点任务,持续跟踪监督“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聚焦改革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了专题询问,进一步推动改革试点工作走深走实;紧扣重要民生事务,听取审议了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社会保险体系建设等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社会信用条例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持续推动相关工作,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下一步,市“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法规实施和相关审议意见的落实工作,不断提升立法、监督工作实效。葛益平强调,要把扎实做好下半年人大工作与贯彻落实即将召开的省委、市委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找准人大服务中心大局的着力点,高质量完成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促进等立法工作、农业“双强”等监督工作,全力推动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有效执行;要与开展主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按照“先学先查先干先改”要求,持续开展理论学习、调查研究等工作,切实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做好人大工作的实际成效。全市各级人大要认真学习贯彻全省基层人大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强研究谋划、工作指导和基层单元建设,培育更多彰显温州辨识度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样板,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整体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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