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区人大:“三个推进”增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

发布时期:2022-07-08 信息来源:龙湾区人大 作者:林汐澄

近年来,龙湾区人大常委会坚持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部署要求,多措并举持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充分发挥备案审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和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功能,努力开创备案审查工作新局面。

一是完善备案机制,持续推进“有件必备”。为把所有依法应当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备案审查的监督范围,要求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每年一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制定、修改、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报送监察和法制司法工委备查,对发现的漏报或者迟报等情况,及时提醒相关报备单位按照要求进行补报,做到应备尽备、材料齐全、格式规范。2017年以来,龙湾区人大常委会共接收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12件,其中,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10件。2021年5月,常委会又发文将区“两院”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接收“两院”规范性文件2件。

二是把牢审查关口,持续推进“有备必审”。发挥好监察和法制司法工委“统”的职能与人大各专(工)委“专”的优势,借力第三方专家论证服务,指定专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适当性、协调性进行主动审查,从“法律、政策、内容、文字、时限”五关切入,提高审查质量、实效。在全面开展主动审查的同时,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区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计划,对情况反映集中、利益关系重大、公民诉求强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重点审查,助力地方发展。如:2020年对《龙湾区(高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安置补偿权益质押管理办法》,通过组织工委联动、委托专家会审等方式进行重点审查,认为文件中存在“设定权利质押依法应以法律或行政法规为依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限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等问题,及时向报送机关反馈审查意见书,要求其作出说明,引起了区政府高度重视。分管副区长亲自带领区司法局、区住建局相关责任人上门沟通协商,说明制定该《管理办法》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三是校准纠正标尺,持续推进“有错必纠”。坚持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工作效果相统一,认真贯彻“该报告的报告、该督促的督促、该纠正的纠正”的要求,及时与制定机关充分沟通,对问题分类作出处理,增强备案审查制度刚性。对与上位法不一致、配套文件内容不符合相关地方性法规要求等情形,督促依法自行纠错;对需解释立法意图的,及时要求作出说明、补充材料;对存在适当性、程序性以及文字方面问题的,提出工作处理建议。如:2020年区人大对《龙湾区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创新三年行动方案》的审查纠正案例先后入选省人大法工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室编发的《规范性文件审查纠正案例选编》,《龙湾区教育捐赠冠名管理办法》纠正案例入选省人大法工委编发的《2021年浙江省规范性文件审查纠正案例汇编》。近三年,区人大常委会共审查纠正了5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由区政府通过宣布失效、废止、修改等方式予以纠正,有效保障了法律法规在龙湾区的正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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