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经过认真审查,并根据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同意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温州市2020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决定批准2021年市级预算和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浙南产业集聚区(经开区、瓯飞)、温州生态园的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