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县乡人大

鹿城区人大:开展《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会前调查

发布时期: 2020-09-11 信息来源: 鹿城区人大 作者: 唐琼华

9月10日上午,鹿城区人大常委会组织调查组开展《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施行情况工作调研,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前调查。

调查组一行先后到《条例》施行点大南街道海螺小区、乾顺小区与物业公司、业委会负责人和小区居民进行了深入交流,详细了解该小区物业管理基本情况。

随后召开座谈会,调查组听取了区房管中心、区住建局等6个部门负责人关于《条例》施行工作进展以及视察点两个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代表、业委会代表的工作情况汇报。与会人员建言献策,提出要强化业务指导,完善配套制度,强化资金保障,各相关部门要厘清职责,通力协作,发挥作用,合力推动《条例》落地实施,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调查组指出,物业管理是加强城市管理的需要,也是服务人民群众、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的需要。并对下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思想高度重视,加大对社区、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的管理,形成各司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要坚持不懈落实《条例》的实施和执行,在实践积累的基础上,深化认识,逐步理顺相关法规之间的不协调之处,着手解决物业管理法规、条例的可操作性问题。三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物业管理,广泛收集和征求各方意见建议,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业发展。

据悉,《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自2017年5月1日实施至今已有3年多,区人大常委会将结合本次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向市人大在领导决策和推进工作提供有力服务。

[返回首页] [关闭窗口]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版权所有 浙ICP备05062502号

技术服务电话:0577-88969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