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2019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期:2020-04-18 信息来源:市人大 作者: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7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温州市2019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19年环境质量状况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全市PM2.5年平均浓度25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率98.1%。市区(除洞头外)PM2.5年平均浓度28微克/立方米,较2018年改善6.7%;空气优良率97%,较2018年提升1.9个百分点,居全省第2,综合指数居全国地级市前20。市区及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国家二级标准。市本级和永嘉、苍南2县获评浙江省清新空气示范区。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三大水系水质首次全优,省控及以上断面优良率(I-III类水质)87.5%,交接断面功能区达标率91.7%,均为近年来最好。无劣Ⅴ类水断面。国家“水十条”断面100%达考核要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常年保持100%达标。近岸海域二类及以上海水比例46.8%。地下水水质保持稳定。

(三)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全市已完成2252个在产企业用地和关停企业原址用地调查,其中累计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采集1569个,核实不查地块683个。全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保持100%。

(四)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市区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4.8分贝,达二级标准(较好),昼间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为67.9分贝,达一级标准(好)。声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五)生态环境状况。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值)保持优等,列全省第3;各县(市、区)中除鹿城、龙湾和洞头为良外,其余均为优。全市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得分由2018年的80.13分提高到81.77分,增幅列全省第4。

(六)环境风险状况。全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1起,与上年持平。

二、全市环境保护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年来,全市上下克难攻坚,奋力拼搏,圆满完成2019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主要目标和任务,主要工作成效如下:

(一)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一是狠抓督察整改。到2019年底,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16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3个,516件交办信访件已处置到位514件;省生态环保督察组反馈交办43个问题整改完成13个,271件省督信访件全部办结;长江经济带交办32个问题完成整改16个;省两办部署开展的95个自查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完成整改58个。其余未完成问题也都按时序要求稳步推进。二是严格执法监管。成功破获平阳德源明胶偷排案件并顶格处罚100万元。2019年全市共立案处罚1001件,罚款10669万元,查办五类案件249件,移送公安81件,行政、刑事拘留73人,执法力度保持全省前列。三是做好环境信访。全市环境信访举报13882件,较上年下降12.49%,群众满意率保持在95%以上,自2019年4月起在12345效能指数连续9个月位列第一。

(二)强势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治气方面。制定并实施《温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计划》,完成190家VOCs污染治理、2441家“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24个臭气异味治理项目。出台《温州市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巡查机制。加强重点领域扬尘污染防治,强化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防治。制订《市区国三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助实施方案》,是继杭州之后,全省第二个开展该项工作的地级市。治水方面。出台《高水平打赢“五水共治”翻身仗实施方案》,获省治水办高度认可并在全省转发推广。认真落实市人大关于市区水环境治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加快进度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全面完成3个工业园区、100个生活小区、42个镇街的建设任务。深入开展黑臭河防反弹专项行动,顺利通过国家和省级城市黑臭水体督查。治土方面。开展28个污染地块调查,其中14个完成修复,6个正在修复。完成2个纳入省考核的重点土壤修复项目验收备案。2019年全市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较2013年下降27.79%,提前1年完成重金属减排任务。治废方面。启动谋划“无废城市”建设。完成216家企业危废管理规范提升。对15家大宗固废产生企业开展利用处置专项调查,利用处置率90%以上。建成乐清市瑞集、永嘉方盛等重点危废基础设施项目。升级打造小微危废云平台,纳入服务平台的企业1400多家,协助签订危废处置合同的企业1300家,完成危废转运量400多吨,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全力抓好环境保护关键环节。一是抓源头整治。开展新一轮七大行业整治提升,完成整治13506家,超额完成年度任务,配套污染物处理设施建设率由13%提升到93%;关停淘汰8325家企业(作坊),“散乱污”现象有效扭转;推动建设13个环保小微园区,已建成3个,剩余10个有序推进,206家企业已入驻生产。二是抓设施建设。制订并实施《温州市生态环保基础设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截至2019年底,实际开工建设43个,建成投运23个,开展前期研究14个,共80个项目完成年度节点任务,累计投资约54.6亿元。三是抓美丽创建。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泰顺、永嘉分别获评国家、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洞头区打造陆海统筹生态共治的海岛“两山”实践样板登上生态环境部《让中国更美丽》展播;新增美丽温州提升工程14个。

(四)积极助推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化减排助提升。初步测算,2019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比2018年分别下降9.1%、8.46%、3.73%、2.55%,圆满完成省下达的年度任务;4项指标累计比2015年分别下降26.16%、26.75%、26.62%、16.9%,已提前超额完成“十三五”总任务。我市绿色发展指数排名实现3年连续提升,列全省第3。二是推行改革解难题。全面实施《温州市工业企业环保行政许可规范管理改革方案》,编制现状评估企业将近2万家,完成备案9千余家,豁免审批4600余家,综合执行率达到71%,有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振企业投资发展信心。三是规范中介优服务。有序推进中介机构规范化管理改革,建立温州市生态环境技术服务信息化平台,入驻平台的中介机构已有146家、公开项目服务过程动态信息2155个、查询量3万余次,获生态环境部和省市领导肯定。提质扩面推进“环保管家”服务,全市13个重点园区、共2634家企业已签约“环保管家”。

(五)着力构建现代环保治理体系。一是科学决策体系基础更加扎实。进一步摸清环保底数,创新“六比法”,顺利完成“二污普”质量核查和数据定库任务。普查数据已初步应用于我市工业企业环保行政许可规范管理改革、重污染行业整治等方面。二是精准监管体系框架初步建立。高质量编制了“三线一单”管控方案;重点深化“规划环评与区域环评”改革,向省级以上开发区拓展或托管的区域延伸,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全部完成;开展探索排污许可系统和执法平台数据共享。三是系统治理能力稳步提升。探索推动“美丽水乡云管家”数字化转型模式,被袁家军省长点赞为“基层治理应用的典型”;推动4个重点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7个良好湖(库)及主要支流水质自动监测站、2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优化“双覆盖”空气数据监测平台功能,累计建成30个空气清新自动站,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和指挥、监测和监控、督察和执法、技术和保障等配合更加有序。四是社会参与环保治理途径不断拓展。率全省之先建立环保志愿者联合会,整合全市120个环保组织3万余名环保志愿者;指导永嘉县绿色环保志愿者协会开展“零污染村”试点,推动“民间河长”组织不断充实扩大;组建生态环境公益讲师团,开展50余场生态环境教育进校园、进企业活动。

尽管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正在持续好转,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比较突出,但当前生态文明建设依然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一是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带来更多挑战。去年以来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外部环境更趋复杂,带来了更多、更大的挑战。特别是温州产业“低、小、散”状况仍未从根本上改变,“散、乱、污”小企业多,产业布局与城市布局不利于环境整治的问题多,并将长期存在,给生态环境工作增加了许多压力。二是生态环境治理仍然存在短板和薄弱环节。虽然环保基础设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已在有序推进,但由于基础设施建设费时费力,现阶段我市环保基础设施的短板仍然突出,特别是当前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暴露了我市环境应急体系方面的不完善、以及医废收运体系和处置能力方面的不足。三是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非常艰巨。环境质量提升已经进入瓶颈期,提升空间越来越小,难度越来越大,今年初全市多个水质断面出现劣Ⅴ类反弹,PM10、NO2两项指标一直处在全省中下游,工业、燃煤、机动车“三大污染源”治理依然艰难。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也是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起航的开局之年。我们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伟大旗帜,深入践行“两山”理念,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筑就生态文明之基,奠定绿色发展之路。

(一)深入实施“六大行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持续蓝天深化行动。抓好工业锅(窑)炉治理,完成燃煤锅炉淘汰和超低排放改造,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机制,全面落实“7个100%”要求,强化交通运输污染治理,积极开展市区国三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完成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任务。二是强势推进碧水行动。力争完成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60个镇街“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制订“一口一策”“一河一策”“一站一策”方案,完成长江经济带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紧盯乐清虹桥-蒲岐片、瓯海梧田-南白象片、塘下-仙岩-丽岙片等15个重点片区污水管网整治,开展盲肠河断头河治理改革,推进“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工作。三是稳步推进净土行动。全面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形成全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一图一表一报告”。强化污染地块管理,落实农用地污染风险管控,加强全口径重金属企业规范化管理。四是全力实施清废行动。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深入开展工业固废专项整治、危险废物动态清零、危废利用处置行业整治提升三大行动,不断优化小微危废收运模式。五是切实抓好治源行动。全面完成七类行业整治任务,完成512家集聚入园企业搬迁入园或集聚生产,深化开展11个重点园区大气环境综合治理,解决园区突出大气环境问题,实施12个臭气异味项目治理。六是全面铺开设施提升行动。全面推进实施《温州市生态环保基础设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重点督促综合材料处置中心医废技改项目、瑞安华峰危废处置扩建项目等列入“六重”清单、“三强两促”的建设任务。

(二)完善环境问题整改处置机制,高质量完成各级环保督查整改。一是建立重大环境污染问题发现处置机制。健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督办、整改帮扶机制,探索构建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借助在线监控、无人机、大数据分析等现代化手段,精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二是切实优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坚持不诉不查,凡查必备,完善执法细则、裁量标准和操作流程,严格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制度,寓监管于服务,坚决遏制“以罚代管”和“一刀切”行为。三是全面落实上级督察整改任务。切实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督察进驻前各项准备工作,紧盯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首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排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以及其他上级交办或自查的突出环境问题等5份问题清单,88个具体问题,确保今年按时序完成61项。

(三)坚持治污创美两手抓,全面启动新一轮美丽温州建设。一是高水平做好顶层设计。全面总结评估2003-2019年温州生态市建设成效,提炼经验、形成启示,同时结合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高质量做好《美丽温州建设(2020-2035)规划纲要》编制,研究提出打造“美丽温州”升级版的目标体系和适应新时代“美丽温州”建设的实施路径与线路图。二是持续完善美丽温州建设平台运行机制。制定美丽温州建设年度任务书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各项考核考绩项目,持续做好督考平台动态进展通报,持续落实生态环境报表、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三是不断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力争2020年新增创成1个国家级和1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深化生态文明教育基地集群建设,开展“美丽温州体验地”建设和“零污染村”试点创建,推动生态环境设施面向公众开放。

(四)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打造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一是压实各方责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保护责任体系。二是实施科学监管。强化“空间、总量、项目、许可证”一体化管理,推动“三线一单”成果应用,深化规划环评和区域环评,探索完善总量管控机制,全面完成工业企业环保许可规范化改革工作。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规范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严厉打击干扰监测站点、监测数据造假行为,确保自动监测站稳定运行,监测数据真实、准确。三是发挥市场力量。深化环保中介机构规范化管理改革,构建和完善“1+X”管理体系。继续推进“环保管家”提质扩面,制订“环保管家”考核评价、奖惩激励和市场退出机制,在瓯海区探索开展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模式试点。探索集中介、项目、资金、技术、人才“五位一体”的生态环境技术研发应用推广体系,培育本土生态环境科技创新联盟、基地,力促先进技术应用和科技成果转化。四是调动社会力量。建立“温小保”融媒体平台,加强环境宣教队伍建设和“两微一抖”运营,深化“温小保”媒体品牌IP运作。加强环保志愿者联合会的建设,优化对志愿者队伍的管理服务。发挥“六五”世界环境日、生态文化月、美丽河湖创建等载体作用,持续提升“五水共治”和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

(五)全力助推“三强两促”活动,实现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双促进,双提升”。一是有堵有疏,倒逼经济转型升级。坚持“三个一批”,不搞“一刀切”,通过企业关停淘汰、整合入园等方式,为温州市的产业转型升级、社会发展提供空间。二是有温度有力度,打造执法最严城市。深化开展“三服务”活动,对守法意识强、记录良好的企业减少监管频次,做到无事不扰;对主观希望治理,但能力不足的企业重点加强帮扶指导。同时,对群众投诉反映强烈、违法违规频次高的企业加密执法监管频次,依法惩处。三是有底线有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工业企业环保行政许可规范管理改革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豁免、备案或简化。推行企业“环保贷”服务,根据企业环保指数给予授信融资和贷款折扣优惠。四是有制度有保障,强化生态环保要素支撑。全力做好“六重”清单项目环评审批、排污权指标等服务保障,加强重大项目环评跟踪服务。科学编制“三线一单”,在确保环境安全的前提下,合理调整重点管控区和生态红线范围,为经济发展争取更大空间。不断完善生态补偿、生态赔偿制度,积极构建绿色发展指标体系。

当前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恳请市人大一如既往加大监督和支持力度,共同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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