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审判人员和检察人员实行任前公示的意见》,现将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拟任人员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如组织或个人认为拟任人员有情况需举报的,可向市人大常委会来信、来访或来电举报。凡以组织名义举报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举报的,提倡署真实姓名、地址和联系电话;匿名信一般不予受理。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联系处室: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举任免工委选举任免处;地址:市行政管理中心东楼;邮编:325009;举报电话:88969765。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