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主任会议纪要

发布时期: 2019-07-26 信息来源: 温州人大 作者:

2019723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益平在六楼主任会议室主持召开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主任会议,副主任仇杨均、徐育斐、任玉明、王祖焕、潘孝政、张洪国,秘书长陈锋进出席会议。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讲话和省委书记车俊在浙江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会议指出,要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重要意义。要强化共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来。会议强调,市人大常委会要找准定位,助力温州更好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及时将市委的政策主张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紧扣市委全会和《决定》作出的各项部署安排,积极履职,助推各项部署落地;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助力温州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加快区域中心城市建设。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副市长娄绍光同志关于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我市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会议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抓好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进一步强化科学规划,统筹推进项目建设,特别是对照今年民生实事项目进度要求,加快项目建设,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任务;加强源头保护,强化水质监管,从源头上确保饮用水安全;健全机制,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农村饮用水工程县级统管机制,不断强化资金保障,提高统管工作水平;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村群众护水、节水、安全用水的意识。会议强调,市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顶层设计和监督考核;水利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面上指导和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相互间的沟通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锋进关于《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面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加快建设区域中心城市的决议(草案)》的起草说明。会议强调,根据市委决策,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相应决议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重要创新性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积极响应市委决定,依法履行重大事项决定权,推动市委政策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会议同意将决议草案按程序提请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四、会议听取了秘书长陈锋进关于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建议议程和日程安排的汇报。会议决定,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定于724日下午召开,会期半天。建议议程为:审议表决《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面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加快建设区域中心城市的决议》。

五、会议听取了秘书长陈锋进关于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建议议程和日程安排的汇报。会议决定,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定于827日召开,会期两天。建议议程为:(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上半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政府工作的报告;(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四)听取、审议和批准市政府关于2018年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批准2018年市级部门决算草案;(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六)听取、审议和批准市政府关于2019年市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七)听取市政府关于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八)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及基础教育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九)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打造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十)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的报告;(十一)审议《温州市荣誉市民条例(草案)》;(十二)审议《温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十三)审议表决《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讨论、决定本市重大事项的规定(修订稿)》;(十四)审议关于许可对温州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黄瑞胜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报告;(十五)其他事项。

 

请假:厉秀珍

列席(按姓氏笔画排列):

丁福良     王人杰     王延申     王旭东    王显初     

王爱光     叶林竑     叶育登     白楠生             

吴光福     余爱玉     狄鸿鹄     张建民     陈祖明     

林传平             金传顺     周世煊            

娄绍光    鲁爱民    谢小荣    谢逢越    魏学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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