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0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认真审查,并根据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9年市级预算,同意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温州市2018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