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基础教育工作有关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期: 2018-08-23 信息来源: 温州人大 作者: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就基础教育设施建设、教育经费保障、学前教育等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十三五”以来,温州教育坚持均衡、质量、问题、改革、民生五大导向,以创建教育现代化为总抓手,全力实施温州教育“十大工程”,开展“补短板、育亮点、树标杆”专项攻坚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基础教育发展大会和《关于加快温州基础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教育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特别是2016年初启动开展的“补短板、育亮点、树标杆”专项攻坚行动,梳理出在全省排名靠后的19项教育主要指标,通过三年的全力攻坚突破,所有指标实现进等升位,其中,8项指标提前一年超全省平均水平,9项指标有望今年实现超全省平均水平。基础教育设施建设、教育经费保障、学前教育均为纳入专项攻坚行动的重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基础教育设施建设全面提速

一是积极优化基础教育设施布局。按照“优先安排、统一规划、方便就学、配套建设”的原则,抓住“大建大美”的历史性机遇,市、县两级教育部门积极联动,与住建、规划、发改等部门深度对接,完善实施《温州市教育设施(学校)布局专项规划(2013-2020)(修编)》,科学合理地确定教育设施的规模及布局,统筹推进城乡教育学校建设。摸清市区范围内教育设施短板清单,鹿城、龙湾、瓯海三区共有103个教育项目纳入市委、市政府“大建大美”补短板清单,占全市总项目近1/3。52个建设项目列入了《2018年度“大建大美”区级重点区块工作任务清单》及《2018年度“两线三片”工作任务清单》,助推教育设施的均衡布局。

二是构建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实施《温州市区东部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完成项目52个(其中建设项目30个);启动实施《温州市区西部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安排建设项目71个;《温州市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日前正式发文实施。系列行动计划的相继出台,从优化教育设施布局规划、打造区域教育特色品牌、实施名校集团化战略、理顺教育管理体制、加大现代化创建等多方面措施并举,推进了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是全面加强基础建设攻坚力度。以超常规的方式狠抓项目的进度,明确主体强化推进,对前期项目“盯节点、抓进展、促开工”,积极创造开工条件;对在建项目“盯现场、抓形象、促进度”,采取顺排工序、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等有效方式,确保工程提前投用。近三年全市累计开工校舍面积143.4万平方米,完成建设校舍面积173.4万平方米,中小学生均占地、建筑面积分别提升2.28、1.74㎡,提升幅度历年最大,总量增幅均居全省第一。2018年全市新(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278所,总量再创新高,预计年底可超额完成。特别是坚持把薄弱学校改造提升作为一项兜底工程,近三年共实施104个项目,完成投资7.6亿元。大力创建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近年来累计创成875所,占比达到96%以上,提升53个百分点,占比从三年前全省末位跃升至全省第4位。

(二)经费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是提升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加大教育经费投入,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收入只增不减。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收入为179.14亿元,比上年增加16.7亿元,增长10.38%。2017年度省对市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评价,全市人均教育经费投入全省排名第4位,城乡生均教育事业费支出比例全省排名第3位,比上年分别提升7个和8个位次。

二是着力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温州基础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建立中小学项目经费生均拨款机制,即根据财力参照市本级标准分类确定项目经费生均拨款定额标准,按学校学生人数核拨年度财政资金(小班化学校和寄宿制学校项目经费生均拨款标准按一定比例上浮)。如市本级小学、初中、高中和特殊教育学校基本项目经费生均定额分别为2500元、3250元、3750元和8750元;定额系数分别为1.0、1.3、1.5和3.5;小学、初中、普高每班学生数不超过30人、35人、40人的,其基本项目经费按原来定额上浮15%;寄宿制学校按住校生人数,其基本项目经费按原来定额上浮20%。全市学校年度预算项目经费按其培养的学生类别核算,具体实施内容由学校自行安排,从而实现更加均衡科学的分配,体现学校更大的办学自主权。

三是着力提高经费使用绩效。健全各级各类教育经费投入、联审、使用机制,定期研判年度财政资金(部门预算、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教育费附加、政府投资项目)执行情况,查找执行存在的问题,不定期开好三个层次会议(财政资金执行督查会、基建项目结算督办会、基建项目推进会),实行国库预算项目月通报。调整城乡教育经费分配,筹措新增财力向农村倾斜。制订实施《温州市本级教育项目经费联审暂行规定》,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市本级国库预算投入21.93亿元,实际执行21.42亿元,执行率97.67%,比上年提高4.33%,创历史新高。

(三)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进一步扩大

一是积极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提速提质。率全省之先全面完成学前教育专项布局规划的编制。加大幼儿园建设力度,近三年新(改扩)建幼儿园194所,撤并“低、小、散”幼儿园85所,新增学位5.24万个。2018年计划新改扩建幼儿园70个(其中公办幼儿园35个),改造薄弱幼儿园30个,目前建设项目进展顺利,预计可超额完成。推进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移交,两年来全市共建成并移交小区配套幼儿园28所。加快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2018年将新增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32所,建有率将达到73.5%,其中鹿城、瓯海、龙湾、洞头、浙南产业集聚区的乡镇(街道)将100%建有公办园。

二是积极推进普惠性幼儿园增量提质。加强普惠性幼儿园、等级幼儿园创建,让儿童享有“就近、优质、价廉”的幼儿教育。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达88.32%,等级幼儿园占比94.64%,近三年分别提升40和23个百分点,两项均在全省排位前三。允许民办幼儿园将非教学设施作抵押,或将幼儿园学费收费权和知识产权作质押向银行申请贷款,扩大融资渠道。加大“购买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幼儿园,根据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按当地上年度同类公办幼儿园生均教育事业费标准金额20%至30%给予补助,全市认定民办普惠性幼儿园1071所。引进上海协和、上海欧顿、美国伊顿、台湾三之三等一批品牌,满足了老百姓多样化、特色化幼教服务需求。实行民办幼儿园集团化办学,提升了民办幼儿园的整体质量。我市现有爱绿幼教集团、心桥幼教集团、小童洲幼教集团、东方幼儿教育集团等7大幼教集团。

三是着力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扩大教师培养规模,扩招“3+2”学前专业学生,增设3+4学前教育本科直升班。探索在教育系统的试点单位开展非财政供养民办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实施公办幼儿园教师报备员额制,提高非在编教师待遇,如瓯海区共招录幼儿教师67名,其中正式编制10名,报备制教师57名,很大程度上缓解编制紧缺问题。加大教师专业培训,提升幼儿教师持证率以及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幼儿园教师持证率达到93.8%,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达到94%,分别提高31.2和18.2个百分点,增幅均居全省第一。

二、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一)教育经费投入有待进一步加强保障。法定教育经费增长区域差距大。就市区投入情况看,龙湾区增幅最高(18.84%)、鹿城区增幅最低(5.65%);从永嘉、平阳、苍南投入情况看,永嘉增幅最高(18.21%)、平阳县增幅最低(9.86%);从文成、泰顺投入情况看,泰顺增幅17.1%,而文成仅为0.22%。普高无省定最低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运转困难,建议各地应出台“普高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拨款标准”,以保障普高运转所需经费。近几年,虽然教师待遇得到了一定增长,但是随着公务员全员绩效考核奖和年终考绩奖增加,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与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仍有差距。

(二)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大力度。我市中小学生均校舍面积与全省平均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2017年事业统计资料显示:我市中小学(含小学、初中、普高、中职)生均占地面积为26.38㎡,全省平均值为31.02㎡,差距4.54㎡,全省排名第10位;生均建筑面积为13.13㎡,全省平均值为15.45㎡,差距2.32㎡,全省排名第10位。各个县市区生均占地面积和生均建筑面积也存在较大差距:文成县两项指标均达到省平均水平;泰顺、洞头生均占地面积达到省平均水平;其余各县(市、区)(含经开区)两项指标均与全省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差距,其中鹿城区两项指标均为全市最低。

(三)学前教育有待进一步扩容提质。各类型幼儿园的结构比例不均衡,公办幼儿园所数仍然过少,全市公办园164所,占比仅为11.44%,在园幼儿覆盖率为15.79%。城乡发展不均衡,优质资源集中在城区,农村学前教育比较薄弱,苍南和平阳的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占比还未达50%。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不到位,政策落地慢,全市未建配套幼儿园共40所(龙湾11所、瓯海8所、鹿城7所、平阳6所、永嘉、泰顺各2所、洞头、瑞安、文成、苍南各1所)。政府财政投入还需继续加大力度,2017年学前教育经费占比5.38%,只有杭州、宁波的一半左右,尤其是苍南和平阳的学前教育经费占比还未达《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要求的5%。各地还尚未全面建立起幼儿园生均标准、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政府购买服务标准。非在编幼儿园教师待遇低,人均年收入为3~4万元,导致教师流动频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阶段,我市将坚持优先发展教育,确保教育发展规划优先、财政投入保障优先、公共资源配置优先,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温州基础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基础教育提升系列三年行动计划,着力破解基础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动温州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优化基础教育设施布局。按照“补短板、强功能”的要求,根据实际及时调整落实控规,尽快启动或提前启动人口聚集较快区域的配套学校建设;加大各个部门协调力度,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教育设施布局优化工作。积极推进市区办学体制改革,尤其是高中上收后,协调区级政府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保障对各区属普通高中正常办学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投入,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进一步提升建设标准,尽可能执行上限建设标准;土地出让涉及配套学校建设的,要将建设标准明确写入出让条件,全面提升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二)有效落实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健全各级各类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指导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加大财政预算与执行的监督力度,确保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不低于4%,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财政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实现人均教育经费投入和城乡生均教育事业费支出比例在全省排名晋等升位。参照当地公务员标准,建立教师待遇正常增长机制,依法保障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三)大力推进学前教育扩容提质。全面推进实施学前教育第三轮三年行动计划,优化各类型幼儿园结构比例,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补足配齐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推进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着重建设优质普惠性幼儿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落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和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健全幼儿园教职工聘用与补充机制,提高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确保2020年前所有幼儿园补齐配足保教人员。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深化幼儿园课程改革,不断规范提升学前教育水平。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扶持,建立和完善幼儿园生均标准、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政府购买服务标准,建立与普及目标和普惠要求相适应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到2020年,县(市、区)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达到7%以上,不举办高中段教育的县(市、区)达到10%以上。

(四)完善基础教育发展监督领导机制。强化各地政府对基础教育的领导,把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建立健全政府议教制度和有效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各地政府履行基础教育责任的行政督查,将相关指标纳入对政府和干部的年度考核内容,健全责任机制,实施“每月督查、两月通报、年中滚动、年底交账”制度等,把基础教育设施建设、教育经费投入、学前教育工作等情况作为督查重点。强化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协作配合,积极促进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通过各种方式支持基础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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