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实施效果彰显
去年12月,我市自行制订的首部地方性法规《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后表决通过,并由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条例自获批准实施以来,我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条例的宣传、培训和贯彻执行。从3月4日,鹿城区城管与执法局开出首张罚单,对一工程车车轮带泥运行罚款1000元以来,截止7月26日,我市城管与执法部门在市区依据该条例按照一般程序立案查处案件166件,有力整治了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擅自在道路路缘设置接坡、乱张挂、擅自堆放物料等城市脏乱差现象,切实改善了群众生活环境。
作者:黄淑淑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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