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5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笑华在六楼主任会议室主持召开温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七次主任会议。副主任黄德康、孟建新、卓高柱、王小同、潘孝政、李步鸣和秘书长蔡晓真出席会议,副主任厉秀珍因公缺席。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王祖焕关于温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说明的汇报。会议认为,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完善是优化我市发展空间的重要举措,是加强“两规”衔接的有效途径,也是开展三垟湿地公园建设的迫切需要。会议要求,市政府在调整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要加强与城市总体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合理安排规划控制指标,充分保障重点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用地需求,加强三垟湿地内7300亩集体土地“农征农”问题的法律研究,确保规划与法律法规、国家的方针政策、我市的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目标相符。会议原则同意将温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事项提请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会议听取了秘书长蔡晓真关于温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议程、日程安排情况的说明。会议研究决定,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上午召开,会期一天半。建议会议议程为:(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区水环境整治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防洪排涝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温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的说明;(四)审议关于调整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议案;(五)审议关于许可对温州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周文清、陈瑞教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报告;(六)听取和审议关于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补选)的个别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七)人事任免及其他事项。
三、会议听取了代表工委副主任周世煊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处理情况和重点督办工作方案的汇报并进行研究讨论。会议原则同意代表工委提出的相关方案,要求代表工委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对上述方案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列席(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王旭东 王祖焕 毛敏秀 方家柱 叶林竑
吴增业 谷献旦 张大光 张国光 陈伟民
陈景宝 周 辉 周文珍 周世煊 周德光
赵松涛 徐基长 麻金国 麻晓敏 阎 健
赖 颖 蔡永进 蔡建胜 潘玉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