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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食品安全整改工作完成情况表

发布时期:2013-12-30 信息来源:市人大 作者:

  附件

   


序号

责任单位

工作内容

要求政府整改时限及要求

完成情况

1

市政府

1

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

对市人大2013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内容的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

召集食安办主任单位扩大会议,重点研究人大审议意见所涉及问题的解决。通报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进度,提出下阶段重点推进工作;就各相关单位未能达到预期目标的工作进行沟通,商讨相互配合衔接和工作推进问题。

2

县(市、区)政府、市级各功能区管委会职责落实情况

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建设。

市、县、乡镇(街道)三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人员全部到位,所有乡镇(街道)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全市84个乡镇(街道)配备食安办专职工作人员,39个乡镇(街道)有专人负责食品安全工作。

建立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综合执法队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

1、开展基层食品安全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各县(市、区)全部出台改革方案,并确定1个乡镇(街道)以上的试点乡镇(街道),全市共确定14个试点。

2、各县(市、区)全部出台网格化管理制度,全市网格数7555,在全市村居建立5886个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承担食品安全宣传和信息反馈等工作,提升基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明确生态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瓯江口新区、高新园区等各大功能区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经协调明确,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别由经开区海洋渔业与农林水利局、经开区质监分局、经开区工商分局、经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承担相应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瓯江口新区由瓯江口新区农业分局负责农产品种养殖环节监管;洞头县质监局(未挂牌)、龙湾区质监局按辖区管理负责生产加工环节;龙湾工商分局瑶溪中心工商分所负责流通环节;温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瓯江口新区分局(设在洞头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生态园分别由生态园区农林渔业水利局、瓯海区质监局新桥分所、温州市工商局生态园分局(瓯海工商分局代管)、温州生态园食品药品稽查中队(综合协调和餐饮环节)承担相应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高新园区(蒲州街道)由龙湾区委农办(农林局)、区质监局状元质监所、区工商局汤家桥中心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状蒲中队负责承担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3

市食安办职责落实情况

制订食品安全综合性评价指标,完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体系。

制定出台食品安全工作条线考核细则,目前正在进行考核。

序号

责任单位

工作内容

要求政府整改时限及要求

完成情况

1

市政府

3

市食安办职责落实情况

按照《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工作的通知》(温政办〔2012〕203号)推进资源整合工作,确保2013年底相关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1、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工作的通知》(温政办[2012]203号)要求,实现食品安全检验计划统一部署,检测经费统一下达,检测信息共享利用的“三整合”目标。制定《关于印发2013年度市本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计划的通知》(温食安委办〔2013〕24号),统一下达检验检测计划,汇总、整合,报财政部门审核,统一落实经费。

2、全市11个县(市、区)均已制定出台本地区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工作方案,并统一下达检测计划、统一落实经费,统一发布检测信息,实现“三整合”工作目标全覆盖。

3、推进综合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建设,乐清、瑞安、永嘉、平阳、洞头等地的综合性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已挂牌运作。“温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也正在加快推进前期工作。

4、今年,全市共统一下达检测计划19739批次,完成省定食品安全定量检测样品批次达到2件/千人以上、风险监测样品批次达0.5件/千人以上指标。

加强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综合治理。

印发《关于开展“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温食安委办〔2013〕4号),开展“强网清源”、“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整治”、“豆芽菜滥用添加剂”、“辣椒粉及其制品中添加工业染料”、“水产品违法添加孔雀石绿或保鲜剂”等专项行动,有效打击各环节和领域食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全市共查处行政案件1469起,移送司法机关109起,涉及金额1513.24万元,罚没金额达1180.19万元。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细化具体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实现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全市统一设置了96317投诉举报电话,市本级和鹿城、龙湾、瓯海、乐清、文成、泰顺实现了与12345市长专线的联网;各县(市、区)均已出台有奖投诉举报制度,设立举报奖励专项资金。截至目前,全市共受理各类食品安全投诉举报2450件,办结2395件;举报奖励5件,累计奖金0.47万元。7月中旬,10月中旬省食安办组织人员对全省96317投诉举报电话的接听情况进行了暗访,结果显示我市在接通率、工作态度和业务水平等方面均表现良好。10月份,市食安办2次对各县(市、区)96317接听情况进行暗访,并以食安委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热线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创造条件将96317统一并入县(市)长热线,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处置流程与规则,明确处置时限并及时做好反馈工作,确保全天候接听通畅。

序号

责任单位

工作内容

要求政府整改时限及要求

完成情况

1

市政府

3

市食安办职责落实情况

加大对重大案件的查处力度。

全市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835起。破获食品刑事案件217,刑拘231人,取保254人, 分别上升146%、239%、91%,其中公安部督办案件11起,省督办案件16起,打击黑作坊、黑工厂、黑窝点129个,省公安厅召开培训会一次,考评成绩名列全省第一。

2

市农业局

1

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主体“五有一追溯”(即有管理制度,有专门人员、有生产记录、有质量检测、有产品标识、实现追溯管理)的产地准出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12月底前,对所有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五有一追溯”工作。

1、加强硬件建设。我市已配备264台农药残留速测仪,基本覆盖涉农乡镇(街道)、重点农产品生产基地。

2、充分发挥合作社、生产企业带动作用,实施订单农业,实行“生产单位+基地+农户”的管理模式,建立有管理制度、有专门人员、有生产记录、有质量检测、有产品标识、实现追溯管理的“五有一追溯” 管理制度,从源头上保证农产品质量。

3、温州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和产地准出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已上报市食安办。

2

组织开展畜禽肉冻产品检验检疫情况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冷库,由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给予限期整改或取缔。

1月份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对冷库开展畜禽肉冻产品检验检疫情况专项检查,四季度取得阶段性成效。

1、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关于印发〈温州市流通环节动物及动物环节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温牧〔2013〕3号),开展专项治理,组织瓯海、苍南冷冻动物产品检疫检验情况专项检查行动。

2、7月份,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动物卫生夏季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重点对冷库、批发市场、超市进行集中检查。

3、全市共立案查处动物卫生监督违法案件166起,罚没款39.84万元,移送司法机关5起,其中查处涉及冻肉产品违法行为31起,占全部案件的19℅,责令整改30多起。

3

加强豆芽菜生产中滥用添加剂问题整治。

一季度制定出台整治方案,并开展整治;二季度整治工作初见成效,豆芽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50%以上;四季度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豆芽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

1、印发《关于切实加强豆芽菜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温农发[2013]14号)。

2、制定《温州市豆芽菜生产环节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通过专项整治,扶持一些能守法经营、卫生条件好、规模大的豆芽菜生产企业,目前全市已有3家日产规模达到100吨能力的生产企业投入生产。

3、全市共有豆芽菜生产企业(作坊)79家,检查120次,监测达到全覆盖;监督抽检87批次,合格80批次,合格率92%;立案24起,移交司法机关19起,移交司法29人;培训指导36场次,参加人数353人次。

序号

责任单位

工作内容

要求政府整改时限及要求

完成情况

2

市农业局

4

加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管理,制定出台病死猪处置补贴办法,选址建立面向社会的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所。

3月底前制定出台病死猪处置补贴办法;12月底前,鹿城区(三区合建)、乐清市、瑞安市、平阳县、文成县、苍南县选址开工建设面向社会的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所各1家;其他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予以统筹规划。

1、以市府办名义印发《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病死动物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的通知》(温政办〔2012〕185号)。

2、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畜禽养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和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浙政发明电〔2013〕58号)精神,不断完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政策措施,探索建立无害化处理监管长效机制,以公共处理设施为主体、区域性统一收集为依托、规模场自行处理为补充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网络逐渐成形。市区(覆盖鹿城、龙湾、瓯海、洞头、经开区、生态园区)和乐清、瑞安、平阳、文成、苍南等6个区域性无害化处理厂建设项目已列入全省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鹿城(藤桥临江垃圾处理)、乐清、瑞安、平阳、文成已完成项目选址,正在积极进行实施方案制定和规划,并上报当地政府决定,其中,瑞安已经完成项目立项。永嘉(16个街道)、泰顺(29个社区)计划在各乡镇(街道)建设公益性处理池。

3、开展专项整治。以市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名义起草下发了《温州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温防指〔2013〕4号),在全市开展病死动物无害化专项整治。共出动检查人员4573人次,排查养殖场(户)6479家,发出整改通知书68份,发放病死动物处理告知书13367份,巡查打捞病死猪405头、禽925羽。

5

加大对重大案件的查处力度。

6月底前,制定出台本环节和领域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具体措施。对涉嫌犯罪案件,要及时移送立案,并积极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取证。全年移送司法的行政案件各不少于10件。

1、开展“绿剑”执法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485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网点1525个,立案159起,罚没47.07万元,查获假劣农资5824公斤,投入品抽检417批次,农产品抽检1665批次,生产事故调处40起,赔付农民金额83.63万元。

2、《温州市打击食用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全市共移交公安机关案件27起(瑞安:毛芋2起、豆芽菜4起;龙湾:豆芽菜5起;瓯海:鱼腥草4起、豆芽菜2起、毛芋2起;苍南:豆芽菜4起;永嘉:豆芽菜4起)。

3、农产品质量安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我市突出“三个重点”,即开展“绿剑”执法行动、开展蔬菜禁限用农药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期间,检查生产经营企业2068家,出动执法人员2942人次,查处问题31起。

3

市公安局

1

加大对重大案件的查处力度。

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全市破获食品刑事案件217,刑拘231人,取保254人, 分别上升146%、239%、91%,其中公安部督办案件11起,省督办案件16起,打击黑作坊、黑工厂、黑窝点129个,省公安厅召开培训会一次,考评成绩名列全省第一。

序号

责任单位

工作内容

要求政府整改时限及要求

完成情况

4

市工商局

1

加大对农贸市场快速检验室及检测经费的投入,加强对瓯海区娄桥农贸批发市场检测机构的建设。

1、3月底前,市工商局完成快检所需各项经费预算的编制,报市财政局予以解决落实;

2、市质监局对瓯海区娄桥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检测机构的建设进行帮助指导,6月底前检测能力要有明显提升。

1、已制定《2013年温州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快速定性检测经费预算方案》并报财政局批准,已落实。

2、完成全市41家200个摊位以上的农贸市场快速检测室建设。

3、娄桥菜篮子批发市场和工商部门采用同类设备,检测车与检测室并用,实施定性快速检测,检测室将扩建成500平方米检测中心,已投入使用,实现检测流程规范和100%的检测覆盖率。

2

建立健全流通市场食品入市登记、快速定性检测、信息公示、不合格食品退市、批发环节出证出票、零售环节索证索票等市场准入制度,并严格执行。

6月底前,制定出台市场准入与产地准出工作衔接方案(试点),12月底前启动试点工作。

在严格贯彻执行《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登记管理制度》、《食品市场质量监管制度》、《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等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的基础上,针对外来农产品特地建立健全质量公示、优质农产品推介、质量安全承诺约定制、质量追溯等管理制度,加强我市农产品源头控制,切断外汇不合格农产品流入我市的通道,保障我市的农产品消费安全;在经营户黑名单制度(连续3次抽检均有不合格的经营户, 6个月内禁止入市,6个月后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市,并重点抽检)基础上建立产地黑名单制度,连续三次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生产基地或地区6个月内禁止进入温州市场,通知产地监管部门,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督促经营者和监管部门按要求进行整改,6个月后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市,并重点监管,已将7户经营者列入黑名单。

3

制定出台“无证无照”农贸市场的处置方案,加大对农贸市场监管力度。

1月份,制定出台“无证无照”农贸市场的处置方案。二季度,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初见成效;四季度“无证无照”农贸市场处置率达到70%以上。

已印发《温州市无证无照农贸市场整治方案》(温工商〔2013〕102号),并开展整治。共排查出无证无照农贸市场269个,已启动整治231个,处置率85.87%:拟改造提升数122个,已启动改造提升116个,已完成20个;拟规范管理数126个,已完成规范管理99个;拟取缔数21个,完成取缔6个,另有10个已启动取缔工作。

4

加大对重大案件的查处力度。

6月底前,制定出台本环节和领域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具体措施。对涉嫌犯罪案件,要及时移送立案,并积极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取证。全年移送司法的行政案件各不少于10件。

开展“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并详细布置了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共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813起,查处不合格食品69171公斤,合计罚没款1012万余元,移送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47起49人。

序号

责任单位

工作内容

要求政府整改时限及要求

完成情况

5

市质监局

1

制定出台食品生产环节“无证无照”处置方案,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力度。

1、1月份,制定出台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无证无照”处置方案和《允许生产及保留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基本要求》。

2、二季度,开展对目录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专项整治。

3、四季度,实现目录内食品加工小作坊基本达到生产加工许可条件;目录以外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在工艺、技术、原辅料等方面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得以基本解决;小作坊的质量安全控制能力明显增强,生产加工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得到明显遏止。

今年3月以市食安办名义下发《温州市“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工作方案》(温食安委办【2013】3号);5月份印发了《温州市允许生产及保留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基本要求》。又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全市首批目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无证查处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我局率全省之先将目录外小作坊纳入整治,积极推进专项整治工作,采取专项整治工作进度周报制度,专项工作督查通报,以及“百日冲刺”行动等方式,提早一个多月目录内小作坊生产许可率达95%以上和目录外小作坊处置率达90%以上的工作目标。截止目前,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0656人次,建档小作坊1294家,目录内514家,取缔356家,提升为QS企业3家,许可151家,许可率97.4%;目录外780家,取缔558家,提升为QS企业1家,规范194家,处置率96.5%;小作坊减少了918家,减少率达70.94%。开展联合执法232次,立案案件94起,移送案件35起。其中涉及肉制品25起,其余为年糕、米面制品、饮料等。通过整治小作坊的质量安全控制能力明显增强,小作坊生产食品质量合格率大幅度提高,达到77.5%,比去年提高38.9个百分点,生产加工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止。

2

加大对重大案件的查处力度。

6月底前,制定出台本环节和领域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具体措施。对涉嫌犯罪案件,要及时移送立案,并积极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取证。全年移送司法的行政案件各不少于10件。

今年3月下发《关于印发〈“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温质〔2013〕14号),制定打击食品生产环节违法犯罪的具体方案措施。以“打击食品犯罪 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为重点,结合小作坊“无证无照”整治等专项工作,严格按照“四个必须”、“五个不放过”要求,坚持用重典、出重拳,严打击,建立食品稽查专业队伍,采取“快刀利剑”的方式,始终坚持严管严查严处,对于查处的问题,该整改的整改、该停产的停产、该取缔的取缔、该移送的坚决移送。2013年,联合公安、食药、工商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32次,食品案件共立案342起,案件数与去年同比增长40.2%;移送公安案件36起,移送案件数与去年同比增长125%,移送案件数全省系统内领先,有效打击了非法添加等违法犯罪行为。

序号

责任单位

工作内容

要求政府整改时限及要求

完成情况

6

市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

1

规范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

制定市区餐厨垃圾管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成立温州市区餐厨垃圾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完成市区餐饮服务企业和单位(学校)食堂餐厨垃圾产生量调查;明确市区餐厨垃圾收运和处理单位,启动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同时,开展部门联动执法,引导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规范排放餐厨垃圾。

2013年1月,市政府成立市区餐厨垃圾处置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城管与执法局。3月,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市城管办发布了《温州市区餐厨垃圾处置管理实施方案》,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分工和阶段性工作要求;4至5月,我局组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了市区餐厨垃圾产生情况调查,初步掌握了市区餐厨垃圾产生量和去向。10月份,我局统一制作并下发《温州市区餐饮单位环境保护管理台账》7000份,建立了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溯源制度,确保形成去向明了、数量精确、处置合理的台账。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3〕82号》以及市住建委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2013年8月,我局向温州市中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颁发了《温州市区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处理许可证》,并在温州日报刊登通告;目前,该企业已新购置废油收运车6辆,签订收运协议餐饮单位236家,收集餐厨废弃食用油脂8.29吨。同期,启动与温州华生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BOO协议》谈判。9月1日,温州华生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鹿城区藤桥镇举行厨余垃圾处置厂奠基仪式,总投资2亿元;12月19日,我局联合市公安、农业、环保、食品药品监管以及各区、功能区,开展市区餐厨垃圾整治联合检查行动,重点检查了餐厨废弃食用油脂、厨余垃圾的数量和去向以及处置企业的运行管理情况,并督促各地、各部门要经常性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行为。

7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1

加大无证无照餐饮单位处置力度。

1月份制定出台整治方案,并开展整治;二季度整治工作初见成效;四季度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无证无照”餐饮单位监督覆盖率达到100%,整改率70%。

1月份制定出台整治方案,并开展整治。“无证无照”餐饮单位监督覆盖率达到100%,整改率86.28%。

2

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

全面启动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学校食堂和学校商店(副食品店)持证率达95%以上,大宗食品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率达60%以上。

出台专项方案,全面启动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学校食堂和学校商店(副食品店)持证率达95%以上,大宗食品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率达75.88%。

3

加大对重大案件的查处力度。

6月底前,制定出台本环节和领域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具体措施。对涉嫌犯罪案件,要及时移送立案,并积极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取证。全年移送司法的行政案件各不少于10件。

1-11月,全市共出动稽查执法人员36060人次,检查各类餐饮服务单位32639家,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559家,受理投诉举报885件(占今年“四品一械”投诉79.3%),全部办结;立案719起,已收缴罚没款480.41万元,取缔无证餐饮单位1109家;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案1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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