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和市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作出的决策部署,突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广泛组织和发动各级人大代表就地就近开展监督活动,督促市、区各级政府加大市容管理法治化、停车序化和建筑工地标化工作力度,为建设秩序优良、环境优美的美丽温州,打造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标杆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一)市容管理法治化: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情况。
(二)停车序化(七项情况):
   1.停车场(库)建设情况;
   2.差异化停车收费制度制订情况;
   3.重点区域停车管理整治情况;
   4.社会停车非法收费情况;
   5.停车场(库)非法挪用侵占情况;
   6.单位错时停车落实情况;
   7.地面停车位划分落实情况。
(三)建筑工地标化(“八个必须”):
   1.施工现场围挡及大门必须按标准设置到位;
   2.车辆冲洗设施配备齐全,车辆出场必须冲洗干净;
   3.施工通道必须硬化、隔离到位;
   4.建筑材料及构配件的堆放必须分类整齐;
   5.裸露场地及沙土堆场必须覆盖到位;
   6.现场办公及生活设施环境必须保持整洁卫生;
   7.建筑外立面、脚手架、安全网必须封闭严密、挂设整齐;
   8.土方运输、泥浆处置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
 
(一)准备部署阶段(4月-5月上旬)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下旬-6月下旬)
(三)专题监督阶段(6月中旬-8月中旬)
(四)专项审议阶段(10月)


(一)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二)要注重工作结合,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要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 (四)要动员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 (五)要认真处理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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