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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人大:深化“市管社区”改革

发布时期: 2024-09-11 信息来源: 龙港市市本级 作者: 诸葛利利

2019年9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县级龙港市正式挂牌,成为全国第一个“镇改市”。龙港承担着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举旗探路的重任,创新实行“大部制、扁平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市不设乡镇和街道,实行“市管社区”穿透式直接管理,以40%的行政资源承接100%的行政管理职能,打造“小政府、大服务”的系统集成、高效运转模式。

设市以来,龙港“市管社区”先行先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遭遇了“成长的烦恼”。为此,龙港市人大常委会成立工作专班,推进各项工作。

参与立法不停步:化解基层治理瓶颈。“市管社区”是龙港改革创新的一大亮点,但没有乡镇、街道,乡镇层级职能由谁来承接?社区治理如何运行?

2020年,龙港市人大常委会围绕龙港改革中的问题,成立立法工作专班,积极向省、温州市人大法工委了解立法程序,认真谋划1+1+X立法工作思路,广泛收集改革立法意见建议,在温州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的支持下,向省人大申请作出关于促进和推进龙港深化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的决定,并在省人大带领下赴全国人大法工委汇报改革立法情况,全力推动立法保障改革。

2021年11月25日,龙港改革迎来设市后的首场“法治及时雨”——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促进和保障龙港市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通过立法赋能,明确乡镇职能“上提”、部分服务性事务性工作事项“下放”,为龙港改革提供了基本法治框架。

2022年,在《决定》的基础上,龙港市人大常委会密切关注“大部制、扁平化”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按照“1+1+X”立法工作思路,争取《龙港市社区治理条例》(下称《条例》)纳入温州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并在温州市人大的重视支持下,及时赴全国、省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条例》立法进度、情况等,围绕社区治理定义、职能转移承接等核心问题,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和社区负责人、社会工作者、专家学者等社会各界人士齐聚一堂,共同探讨龙港“市管社区”模式下遇到的瓶颈,征求《条例》修改意见,推进《条例(草案)》不断修改完善。

同时,“走出去”学习立法经验。龙港市人大常委会远赴成都、贵阳等地考察社区治理工作,学习借鉴立法成功经验,全力推动立法和龙港“市管社区”改革决策相衔接。

6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023年7月28日上午,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全票批准《条例》。2023年9月25日,在龙港市挂牌成立四周年的“生日”,《条例》正式实施。

《决定》为龙港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定好了框架,《条例》的制定施行,为龙港模式明确了方向。

《条例》作为全国唯一“市管社区”地方性法规,明确了社区治理的体制、机制问题,同时进一步明确在“市管社区”背景下,乡镇职能谁来承担的问题,确保“市管社区”基层治理在法治轨道上平稳有序推进。

代表议政不松劲:助推市管社区改革。作为龙港市人大常委会立足龙港机构扁平化设置实际,聚焦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全面提升人大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的创新举措,龙港市人大代表议政会制度,聚焦市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围绕“市管社区”改革,先后举行了两次重点议政会,助力探索基层治理新实践,助推社区立法更加贴合民意。

2022年7月,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时间段,龙港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聚焦市委“市管社区”改革及社区治理立法工作,举行2022年度人大代表重点议政会。

通过7位人大代表与相关职能部门面对面议政,助推“市管社区”改革方案和《条例(草案)》更加完善。议政会后,常委会以制定《条例》为突破口,坚持集思广益、汇集民智,充分发动人大代表参与,广泛动员社会各界提出好的意见建议,推动改革与立法更加契合,助力“市管社区”扁平化改革更加顺畅。

自2023年9月25日《条例》正式实施以来,龙港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系统谋划、做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制定了贯彻实施分工方案明确各方责任,细化了各项落实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整体上看,《条例》实施与立法的初衷、预期等还存在差距,《条例》要求建立的若干制度机制和工作措施未得到有效落实。

《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如何?社区工作事项清单是否落地?《条例》实事和改革推进中存在哪些问题?对此,2024年6月,龙港市人大常委会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于7月举行2024年度人大代表重点议政会。

6位来自不同行业领域的人大代表分别围绕如何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社区治理资源配置、强化数字化赋能社区治理等提出具体问题和建议,相关部门直面问题、紧扣主题、实事求是,一一进行了应询答复。

近一年来,龙港市锚定“市直管社区”扁平化方向不动摇,不断提升“市管社区”行政效能,以社区需求为导向,明责减负、赋能提效,联动创新、集成改革,全面贯彻落实社区治理条例,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新格局。

落实意见不懈怠:推动基层叠加监督。龙港扁平化层级下,缺少乡镇街道层级,做好基层治理监督是龙港市人大常委会探究的重要课题。

2022年,龙港市人大常委会聚焦党政关心、群众关注、社会关切的基层治理重点,选定“预防和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主题,探索建立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有机衔接机制,通过人大代表柔性监督手段和检察院检察建议刚性手段,促进全市未成年工作取得成效。

2023年,龙港市人大常委会在2022年人大与检察院叠加监督的基础上,统筹运用市人大与“一府两院”各自法定监督方式,率全省全国之先建立叠加监督长效运行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建立人大与“一府两院”叠加监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紧扣党委中心工作,凝聚监督合力,形成“1+3>4”的监督优势。

2024年,龙港市人大常委会梳理总结2023年度叠加监督工作经验,出台《关于建立人大监督与“一府两院”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的决定》,聚力监督机制改革创新,以“133”体系建设为抓手,探索开展人大监督与“一府两院”监督贯通协调工作,实现各类监督优势互补、协同发力,形成综合性系统性监督贯通协调体制机制,不断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

近年来,龙港市精准把握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的内涵外延、职责权限,全面整合并贯通使用各领域监督资源,着力构建“工作部署—集中监督—问题整改—总结提升”的监督闭环,避免多头监督、零敲碎打式整改,使基层治理相关问题得到系统性地整改、解决、闭环,保障龙港市委决策部署一贯到底、落地见效。

如今,龙港市已制定印发《龙港市社区工作事项清单(第一批)》,明确了95项服务性、事务性乡镇事项清单,有效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问题……

首创“市-社区-网格”治理架构,推动 260 名机关干部下社区、入网格,推进基层治理领域“多人力”“多部门”向社区集成……

完善法律援助体系建设,实现群众办事需求“一码流转”、矛盾纠纷在线化解、诉讼案件线上审理等,建立“三官一律一员”常态化走进基层单元机制,真正推动公检法司力量传递到社区“最后一公里”……

经过五年实践探索,龙港“市管社区”扁平化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基层基础越来越实、治理合力越来越强、群众反映越来越好,相关经验做法入选中国改革县域典型案例、全国社会治理创新案例和省改革突破奖,中央深改办、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先后发文推广“龙港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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