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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四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十八次全体会议

发布时期: 2024-07-26 信息来源: 法制(工作)委员会 作者: 戴园园

7月19日上午,市十四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十八次全体会议,审议提出《温州市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规定(草案修改稿)》,并通过审议结果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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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立法,是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计划审议项目,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起草。2024年4月12日,市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草案),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4月23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一审后,法工委经公开征求意见、深入调研座谈、反复研究修改,并向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专门征询意见,形成了草案修改稿提请法制委会议审议。

修改稿全文仅14条,改变条例(草案)采取的“条例”立法结构,采取更加“小快灵”的“规定”立法模式,紧扣企业商业秘密保护需求,围绕管理体制、企业自我保护、行政保护、社会共治作出针对性、具体化规定,更加短小精干、务实管用。

会上,法制委委员对草案修改稿的篇章结构、制度布局、文字表述等各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审议,提出意见建议,并开展了热烈的讨论,形成一致意见。法制委员会认为,《温州市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规定(草案修改稿)》经过多次修改,符合有关上位法规定,切合温州实际,内容已比较成熟,建议提请于2024年8月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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