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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温州市永嘉昆曲保护条例》法规实施媒体见面会

发布时期: 2024-07-01 信息来源: 法制(工作)委员会 作者: 李梦怡

6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温州市永嘉昆曲保护条例》法规实施媒体见面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益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陈建明主持会议,副主任徐育斐参加会议。市政府副市长王彩莲参加会议并讲话。温州市地方立法研究院以及有关新闻媒体应邀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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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温州市永嘉昆曲保护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继2021年《温州市泰顺廊桥保护条例》后我市制定的第二部历史文化保护领域法规,为我市守护历史文脉、厚植文化底蕴,擦亮“南戏故里”文化金名片提供了更加坚实的制度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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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通报《温州市永嘉昆曲保护条例》立法工作情况,市文旅局、永嘉县人民政府负责人分别作法规实施表态发言。

葛益平指出,《温州市永嘉昆曲保护条例》充分彰显我市历史文化保护法治成果,制定实施这部条例,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的实际行动;是积极响应“强城行动”,展示以文塑城新图景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国家、省有关上位法要求,破解永嘉昆曲保护传承难题的迫切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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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益平强调,要加强宣传解读,扩大条例影响力,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各类平台,对条例的颁布实施和重点内容持续进行宣传,进一步提高社会知晓率,结合开展永昆“进社区”“进校园”“送戏下乡”等活动,开展专题报道,同步为永昆展示传播、条例贯彻实施营造浓厚氛围。要狠抓贯彻实施,增强永昆品牌力,要对标对表、落细落实,加强组织协调,强化要素保障,确保责任到位,切实抓好条例实施“后半篇文章”,针对编制专项规划、建立资源名录、组织挖掘整理、人才引进激励等规定,倒排计划时间,制定配套政策,出台工作要点。要深化创新融合,赋能非遗生命力,传统戏曲不仅要“活”起来,更要“传”开来,要推动永嘉昆曲演出团体改革,创新创作手段,推出优秀剧本,丰富表现形式,大力培育永嘉昆曲文化以及相关产业,使这项非遗持续焕发历史魅力和时代活力。要强化跟踪监督,提高法规执行力,强化依法监督职责,推动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发挥好基层单元“立法e点通”场景以及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融合建设的重要作用,促进各方主体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规定,更好地为永嘉昆曲传承发展保驾护航。

王彩莲在讲话中表示,将以条例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支持、精准施策、创新破题,加快推动永昆系统性保护、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她指出,一要精准落实配套制度,将法规确定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要求转化为可操作、能考核、易落地的制度措施;二要强化工作体系建设,将条例贯彻实施作为深入推进文化温州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强城行动”“法治政府”建设等各项工作,形成高效协同、统筹联动的工作体系;三是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全方面宣传条例,提高条例的知晓率,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充分各类文化阵地,持续唱响永昆好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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