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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洪国副主任带队赴苍南县、瑞安市开展温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条例立法等调研

发布时期: 2024-06-07 信息来源: 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 作者: 朱淑慧 章合梁

6月4日-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洪国带领市人大社会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和市妇联负责人赴苍南县、瑞安市开展温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条例立法和《关于出台促进我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地方性法规的议案》办理情况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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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洪国一行先后视察苍南县机关幼儿园、马站镇人大代表联络站、瑞安市安阳实验小学和安阳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详细了解幼儿园和学校教学情况、人大代表联络站“一老一小”e关爱场景建设情况。并在苍南县和瑞安市分别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两地关于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工作的汇报,同与会单位、儿童社会组织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法律工作者、儿童家长等进行座谈交流,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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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洪国充分肯定苍南县和瑞安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取得的成效。就下步工作他强调,一是要把立法过程变成普及儿童友好理念的过程。立法征求意见的过程就是推进工作的过程,两地要进一步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为立法提供更多创新机制、创新做法,赋予条例更多的地方特色。二要找准制约我市儿童发展的瓶颈短板。既要关注儿童身心健康问题,也要关注特殊儿童需求,建立健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我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科学化、系统化和法治化水平。三要广泛征求意见。法律制定不能太超前,也不能落后于实践,要适度超前,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让儿童在友好环境里快乐健康成长,是家庭、社会的期望,也是政府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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