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温州市2023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1字号:[ ]

(2024年1月31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温州市2023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202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会前初步审查基础上,根据代表审议意见,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作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23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总体评价

2023年,全市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全面推进“四大振兴”,做强做大“全省第三极”,努力克服外部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深入挖掘聚财潜能,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在深入实施三个“一号工程”和“十项重大工程”、落实落细“8+4”政策体系、助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建设等方面,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在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税收收入增长承压、政府性基金收入保障不足,保发展保重点任务支出面临新的困难;零基预算改革、全面绩效管理仍需进一步深化,过紧日子要求需有效落实;隐性债务化解、债务风险防范任务仍然较重。对此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更加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关于批准2024年市级预算草案的建议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体现了当前积极财政政策有关要求,符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要求,符合预算法及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预算草案总体可行。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会议同意《关于温州市2023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市级预算草案。

三、关于做好2024年财政预算工作的建议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要进一步增强信心,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为温州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贡献财政力量。为此,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推动积极财政政策适度加力。进一步明晰财政定位,把握好政策窗口期,高度关注中央、省相关政策走向,及时沟通研判,确保第一时间承接落实。密切关注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结合温州实际加强政策创新和协调配合,明确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财政要素支持清单,稳定市场预期。进一步管好用好专项债券,强化项目储备,特别是要加强补短板、增后劲,以及专项债可用作资本金项目的培育力度,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二)推动收支统筹提质增效。强化收入分析研判,提高税费收入与经济指标的匹配性、均衡性。高度重视新经济业态,处理好培育与监管的关系,精准施策,依法征收。创新城市经营理念,研究土地出让新模式,清理盘活各类资产资源,挖掘低效资产价值。有效发挥产业基金作用,招大引强,强链补链,涵养税源,拓宽收入来源。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决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非刚性支出。全力保障民生支出,提高公共服务可及性均衡性。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确保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需求,助力“十项重大工程”“强城行动”等顺利实施。加强趋势性问题研究,新增政府投资项目要符合新发展阶段特点,与人口流动趋势、人口结构变动趋势相耦合。

(三)推动财政管理走深走实。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健全完善与零基预算相适应的管理模式,进一步优化项目库管理和支出标准化建设,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动态分配机制。加强省拨资金与市级资金的统筹融合,强化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完善信息化项目预算审核流程,提高审核效率。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有效落实预算安排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等机制,扩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范围,及时实施市级专项资金整体评价。扩大数字化改革成果应用,强化信息互联共享,提升预算管理整体智治水平。

(四)推动安全防线筑牢筑稳。强化财政运行动态监测和收支预判,强化库款支付风险预警管控,确保财政平稳可持续运行,兜牢“三保”底线。坚决守牢债务风险防线,系统谋划债券项目,严格执行立项前财政承受能力和债务风险评估制度。有序稳妥推进存量隐性债务化解,争取多途径、多方式化债政策,持续推进债务置换,优化期限结构、降低利息负担。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强化社保基金、医保基金运行趋势及风险研判,完善预警监测机制,及时制定防范预案。多渠道筹集社保风险准备金,切实防范支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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