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全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及其他国有金融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期: 2023-12-15 信息来源: 市人大 作者:

(2023年11月1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主任会议通过)

温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全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及其他国有金融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持续推进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和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工作,加强顶层设计,明确权责边界,强化金融创新和赋能,在助力经济发展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但仍存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机制有待完善、国有金融企业规模实力有待提升、政府产业基金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等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强化统筹,理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加强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和股权管理,执行统一规制,保障出资人权益。按照行业监管与出资人职责相分离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监管体系。加强对国有产权变动全流程动态监管,对地方国有金融机构实施资本穿透管理,防范国有金融资本流失。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推进地方国有金融机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领导班子考核和人才培养机制,夯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人才基础。深入挖掘温州金融业发展的文化底蕴,进一步增强新时代地方国有金融业发展的信心和底气。

二、强化引导,做大做强地方国有金融企业。整合集聚地方国有金融资源资本,优化国有金融资本在银行、保险、融资担保等行业的结构布局,发挥多层次金融市场融资功能,助力我市实体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生态建设。强化绩效考核的导向作用,引导地方国有金融机构聚焦主业、做精专业,提高核心竞争力。支持具备条件的国有金融企业开展金融股权投资,逐步打造全牌照、专业化的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管理平台。推进国有金融管理平台的信用评级工作,提高金融市场配置资源的整体效率。探索发挥数据资产在金融配置方面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有效发挥其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作用。

三、强化管理,有效发挥政府产业基金作用。完善政策顶层设计,增强基金投资主导性,努力实现政府产业基金推动创业创新、产业转型升级、重大项目招引的撬动作用。加快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引导基金落地,积极承接“专精特新”母基金组建,带动更多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参与战略新兴产业培育提质。加快培育本土产业投资机构,遴选优秀的基金管理团队,提高子基金运作质量和效益。根据新形势新情况,动态化管理基金返投比例,加强资金流向监测等投后管理。探索制定政府产业基金尽职免责办法,在强化管理的基础上,遵循基金投资运作的客观规律,给予政府产业基金一定投资风险容忍度,提高基金投资运作成效。

四、强化规范,切实提高地方国有金融企业风险防范能力。强化地方国有金融企业风险防范的主体责任,利用数字化手段,完善经营管理活动的常态化报告制度,把安全发展贯穿各领域和全过程。推动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企业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加强风险源头控制,动态排查并掌握各类风险隐患。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完善统一授信等内控制度,建立完善坏账核销等代偿资产管理制度,实现精细化管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强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完善重大决策失误和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倒查机制及监督问责机制。针对专题审计披露的具体问题,特别是相关企业股权投资合作协议未落实,部分资产资金闲置、出借资金未收回等问题,要明确责任单位,认真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并于2024年10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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