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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洪国副主任赴乐清市开展市全民健身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和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执法检查等活动

发布时期: 2022-08-03 信息来源: 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 作者: 章合梁

7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洪国带领市人大社会委,市民政局、人社局、应急管理局和体育局赴乐清市开展省全民健身条例和省实施体育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跟踪监督、市全民健身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和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执法检查等活动。

调研组一行实地视察了柳市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和乐清市体育中心,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乐清市政府关于省全民健身条例和省实施体育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跟踪监督、全民健身促进条例相关情况和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执行情况的汇报,与会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听取了他们的意见建议。

张洪国对乐清市迅速启动行政执法改革、成立改革专班、整合形成“1+8”执法构架等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赋予浙江的重大政治责任,也是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改革举措和重大法治保障。一要坚持政治引领,务必深化认识、提高站位,跳出乐清放眼全市乃至全省、全国去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二要坚持法治思维,结合法治政府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改革推进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全面提升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实施的综合效果;三要坚持数字赋能,打破体制壁垒,优化机制流程,强化多跨协作,全力构建职责清晰、管理高效,机制健全、监督有效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体系。四要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发现改革存在的症结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行政执法改革有效落地。

就省全民健身条例和省实施体育法办法贯彻实施和市全民健身促进条例立法工作,张洪国要求:要广泛听取社会各方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结合各乡镇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要注重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全民健身的合法权益,积极为老百姓提供良好的公共体育服务;要强化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培训,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全民健身的积极性,让更多群众享受社会进步及体育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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