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温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期: 2022-02-24 信息来源: 市人大 作者: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政府、市监委、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各有关单位:

因工作需要,拟定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会议拟定于2月28日(星期一)下午3:00在市人大机关一楼常委会会议厅举行,会期半天。

二、建议议程

(一)审议表决关于召开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

(三)审议表决2022年度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

(四)人事任免及其他事项。

三、与会人员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市政府、市监委、市中院、市检察院领导;

市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见附件);

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有关负责人。

四、其他事项 

(一)请全体与会人员准时参加会议,无特殊情况不要请假。

常委会组成人员如确需请假,应按《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有关规定履行手续。

请各有关单位将参加会议人员的名单(包括姓名、职务、手机号码)于2月24日下班前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处。报名通过OA系统反馈,具体路径为:OA首页-最新会议-温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报名-添加-填写报名信息-提交。联系人:林有为,联系电话:88960083,手机:13857721616,传真:88969788。

(二)市政府相关工作报告,请及时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征求意见后,于2月24日上午9时前通过温州市政府协同办公系统将电子文本发送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徐辉,联系电话:88961060,手机:15727830691,传真:88969788。

(三)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参会人员健康管理责任,报名时需同步输入参会人员身份证号,系统将对该人员近14天内是否去过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涉疫地区或近28天内有无境外旅居史等情况进行自动核查,核查合格方可参会;若不合格,需更换其他参会人员。会场入口处做好体温检测,查验“温州防疫码”,异常者不得参会。

(四)请参会人员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提前 10分钟入场就座完毕,严格遵守会场纪律,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模式。

附件:1.参加会议的市各有关单位名单

2.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会议列席单位安排表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2月21日 

附件1

参加会议的市各有关单位名单

市府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医疗保障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科协、市残联、市红十字会、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交运集团

附件2

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七次会议列席单位安排表(草案)

时  间

列席单位

地  点

2月28日下午3:00

第一次全体会议

所有列席单位

一楼常委会

会议厅

2月28日下午

第一次全体会议后

分组审议

第一组

市府办、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残联、市交运集团

六楼     主任会议室

第二组

市府办、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红十字会

五楼      1号会议室

第三组

市府办、市人力社保局、市水利局、市卫健委、市体育局、市科协、市消防救援支队

三楼      2号会议室

2月28日下午4:00

第二次全体会议

所有列席单位

一楼常委会

会议厅

备注:2月28日下午的分组审议,请市府办安排3人分别到三个小组听取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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