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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四个把握”做好政府债务监督工作

发布时期: 2022-12-14 信息来源: 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 作者: 徐寅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工作,今年对这项工作专门作出安排和要求,列入主任会议监督议题。前期,财经(预算)工委开展了对全市和市本级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调研并取得了监督实效。监督工作明确把握了四个方面的要点。

第一,明确把握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工作,既是一项政治任务,又是一个法定职责。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强调要健全财会监督机制,中共中央办公厅去年专门印发《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因此,常委会根据预算法、监督法等法律规定,依照法定职责、遵守法定程序,常态化、实质性开展政府债务审查监督。

第二,明确把握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工作,既要着眼温州“续写创新史、走好共富路”的新一轮高质量发展大局,又要牢牢守住政府债务的风险底线。因此,常委会在监督工作开展过程中,针对政府债务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和监督中的薄弱环节,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程序方法的意见建议。

第三,明确把握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工作,既要支持政府紧抓政策窗口期适度举债,又要加强对政府举债的全过程监督。因此,常委会督促市政府增强加快温州高质量发展使命担当,紧抓宏观政策机遇,大力争取政府债券,以“适度举债”撬动投资发展。

第四,明确把握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工作,既要加强对政府债券使用管理的监督,又要加强对政府债务化债的监督。因此,常委会在监督工作开展过程中要求市政府,进一步硬化预算约束,强化预算执行,有效推动债务化解,防止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借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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