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温州市人大主动服务、深度聚焦地方经济社会改革发展重点,着力让法规项目具有有鲜明的温州印记、温州特质,在温州改革发展实践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一是敢为人先,选题“从无到有”。立足突出时代特色、温州辨识度,点题开展楠溪江保护和廊桥保护专项立法,出台全国首部设区市家政服务法规、全国首部生态环境服务机构管理法规,不断扩大“人无我有”的地方立法集群。龙港作为全国首个“撤镇设市”,承担着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探路的历史重任,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将龙港社区治理立法纳入审议计划,为龙港“大部制、扁平化、市管社区”改革夯实法治基础。
二是攻坚克难,制度“从有到优”。一方面坚持法治统一底线思维,另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着力在立法内容上深耕细作、拾遗补缺,开展一系列创制性制度设计。如2017年在出台《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之时,创制性设立业主代表大会制度,为破解业主大会召开难提供备选方案;今年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条例修改时吸纳基层治理“共享社·幸福里”建设经验,立法推动构建党建引领、镇街监管、业主委员会规范建设的社区治理体系。
三是统筹实施,法规“立行并举”。构建“宣传先导、示范引领、责任落实、指导落地”的立法后落实机制,一手抓立法、一手抓实施,持之以恒、一以贯之地将已出台法规的全面有效实施纳入工作范围。每部法规实施前,组织召开媒体见面会,加强舆论引导,开展部署动员,为法规正确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法规实施后,建立健全跟踪问效机制,通过执法检查、立法后评估、编发法规全文释义等手段,不断检验立法成效,激发法规实施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