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十五次主任会议召开

发布时期: 2021-03-29 信息来源: 综合处 作者: 潘憭

3月24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益平在六楼主任会议室召开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十五次主任会议,副主任任玉明、厉秀珍、张洪国、黄荣定、王蛟虎,秘书长刘峰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近年来,我市将重大产业平台作为经济发展的主战场和主引擎,加快推进“3+12”产业平台整合提升,引导高端要素向产业平台集聚。去年,“3+12”产业平台规上工业增加值、规上企业数、税收收入和实际利用外资占全市比重分别达到52.7%、44.6%、16%和78.9%,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葛益平充分肯定我市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并指出

●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重要决策部署,紧紧抓住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闽浙沿海城市群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整合提升开发区(园区)能级,促进开发区(园区)高质量发展。

●要牢牢扭住重大产业项目建设这个“牛鼻子”,主动适应“大抓项目、抓大项目”形势,重点聚焦大规模单体制造业项目、优质外资项目和世界五百强企业项目,加快推进项目建设速度,以实际产出提高区域贡献度。

●要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按照市委“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建设全国民营经济示范城市”的决定要求,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提高服务效率,切实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一流环境。

●要全力加强要素保障,统筹抓好用地、用能、资金等配套要素支撑和环境设施等功能品质提升,特别是以我市设立首个“人才日”为契机,抓好人才工作,系统推进“引才、育才、聚才、用才、留才”,推动开发区实现跨越式发展。

葛益平要求

要加强组织领导,抓好顶层设计,落实落细各项政策,最大限度激发开发区内在动力、提升发展水平。要结合开发区人大工作试点以及创建“两个健康”先行区政务服务立法工作,加大支持性监督力度,更好促进开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围绕我市开发区在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宣传展示,为我市开发区大建设大开发大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会议听取了秘书长刘峰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建议议程和日程安排的汇报。建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及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历史文化街区和名村相关保护规划的议案;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温州市电梯安全条例》贯彻实施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浙江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贯彻实施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动物防疫、野生动物保护“两法两条例两决定”贯彻实施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七)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我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落实情况的报告;

●(八)审议市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九)审议《温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草案)》;

●(十)人事任免及其他事项。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处理情况和督办工作安排的汇报,研究确定了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重点调研课题、2021年度温州市民生实事项目实施监督、推进我市开发区人大工作、组织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开展“聚民情、汇民智 助力‘十四五’开新局喜迎建党百年”走访服务选民活动、开展《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执法检查、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情况监督等工作实施方案。

[返回首页] [关闭窗口]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版权所有 浙ICP备05062502号-1

电话:+86-577-88969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