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温州市市县联合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考察,并经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研究,确定李璐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拟选调人员。
公示时间:从2021年12月6号至12月13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或有其他问题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选调单位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当署名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监督电话:88962519(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事处);88962660(派驻纪检监察组)
通讯地址:温州市行政管理中2号楼315办公室
邮 编:325000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报考单位及岗位 |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李璐 | 女 | 003000100615 |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综合文字岗位 | 洞头区司法局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普治科)副科长、一级科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