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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法制委在温开展《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修改等立法调研

发布时期: 2021-01-13 信息来源: 法制(工作)委员会 作者: 戴园园

2020年12月28至31日,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丁祖年一行在温州开展《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暨龙港“镇改市”法治保障立法调研。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通过立法,有利于加强制度的统一性,理顺医保管理责任,保障医保可持续发展,推动实现省域医保治理现代化。

调研组先后在苍南市、龙港市、市人大机关和鹿城区五马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召开座谈会,听取医疗保障、民政、人力社保、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和医院、药店、医保参保企业及个人的意见建议。与会人员对如何构建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确定医保基金筹资政策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药械集中采购监管等医疗保障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了不少真知灼见,开展了热烈的讨论。调研组一行还就龙港“镇改市”法治保障和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等问题开展专题调研。

针对医疗保障立法,丁祖年指出,医疗保障立法涉及每一位群众,关系人民健康,关系社会稳定,关系安居乐业;同时医疗保障立法非常复杂,需要设计好缴费、基金管理、支付、待遇等系列问题,要做到进一步问计问需于民,推动医疗保障制度科学、可持续、有效发展,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成果。针对龙港改革,丁祖年强调,改革和立法如车之两翼,应当相辅相成。推动龙港改革在法治的轨道上阔步前行,是时代的需要,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要求。龙港应当进一步深化探索,总结经验,提出更多立法需求、立法构想,适时报请上级人大共同研究。关于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丁祖年充分肯定鹿城区人大常委会做的接地气、有实效的探索,他建议鹿城区人大和五马街道进一步拓展联系纽带,丰富联系形式,为省、市人大立法提供更具体、更丰富的基层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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