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期: 2020-08-11 信息来源: 市人大 作者:

(2020年7月2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十九次主任会议通过)

温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按照构建“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体系要求,坚持边组建、边应急,主动作为、积极创新,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处置各类灾害事故。但也存在跨部门协调体系不够健全、应急管理薄弱环节较多、基层安全监管能力不足、实际救援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对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健全跨部门应急协调体系。适应大部制改革要求,发挥应急管理局牵头抓总作用,完善相关制度,使应急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理顺协调机制,明晰部门职责分工,及时调整优化防汛防台抗旱等相关应急预案,进一步细化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公安等部门之间的关系,公安派出所要继续发挥基层治理优势,形成合力,加大执法力度,承担消防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压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对企业的指导、检查,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落实专职管理人员,强化持证上岗,切实将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生产的每个环节。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督导建立健全基础台账,加强标准化建设的评估、检查工作,健全企业基础信息库,实现动态管理。深入开展道路运输行业的违法行为查处专项行动,不间断开展行业监管。

三、进一步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对照《温州市防汛防台抢险救灾能力提升50条措施》,督促各责任单位紧盯任务清单,倒排时间,进行销号管理,务必落实在主汛期前需完成的任务。对已经完成的认真核实,加强实战演练。对进度滞后项目,及时通报,狠抓落实。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巡防大巡查,切实摸清隐患底数,逐一制定整改清单,实施隐患挂图销号。

四、进一步发挥智能监管作用。加强“数据大脑”和“智慧应急一张图”信息化项目建设,强化安全应急信息实时共享,实现各部门应急平台互联互通,形成预警监测机制。积极推广运用高危作业场所视频监控、有害物质监测预警等技术手段。加强对事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以及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专用车辆的动态监控,着力提升已安装卫星定位装置车辆的入网率、上线率和数据合格率,及时纠正违法及不安全驾驶行为。搭建出租房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出租房线上动态监管。

五、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加大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力度,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推进应急管理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对乡镇(街道)应急管理队伍的业务培训,及时空编补员,专编专用,建立健全考核、失责问责、尽责免责的惩戒和激励双向机制,提高从事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强化消防救援队伍综合性救援训练,多部门协同作战应急演练。培育扶持、规范引导社会救援力量积极参与抢险救灾。深入企事业单位、基层社区、村(居)开展应急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加强对企业员工和社区、村(居)干部的业务培训,增强公众风险防范意识。

请市政府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以上审议意见,并将落实情况于2021年6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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