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温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预备通知
发布时期: | 2020-04-15 | 信息来源: | 市人大 | 作者: |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政府、市监委、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各有关单位: 因工作需要,拟定于4月17日左右召开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会议拟定于2020年4月17日(星期五)上午9:30在市人大机关一楼常委会会议厅举行,会期半天。 二、建议议程 (一)听取关于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 (二)审议表决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 (三)审议表决关于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四)审议提出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五)审议表决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六)审议提出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 (七)审议提出2020年度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办法(草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决议》; (九)审议市政府关于推进“两区”建设、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十)审议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十一)审议市政府关于2019年我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落实情况的报告; (十二)其他事项。 三、与会人员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市政府、市监委、市中院、市检察院领导; 市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名单附后); 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有关负责人。 四、其他事项 (一)市政府相关工作报告,请及时送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征求意见后,印制120份,于4月16日上午10:00前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处205室,同时通过温州市政府协同办公系统将电子文本发送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处徐辉。 (二)请各有关单位将参加会议人员的名单(包括姓名、职务、手机号码)于4月16日上午10:00前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处(联系人:林有为,联系电话:88969819,手机:13857721616,传真:88969788)。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