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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仰义街道人大工委:“三措施”贯彻落实《浙江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

发布时期: 2020-02-02 信息来源: 仰义街道人大 作者: 戴婷丽

《浙江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填补了人大监督街道工作的法制“空白”,为更好地引领和推动我省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重要的地方性法规支撑。鹿城区仰义街道人大工委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精神,进一步激发人大代表工作热情,对《条例》进行深刻学习。

一、全员一心,迅速学习。在《条例》审议通过后,仰义人大工委第一时间发布条例资料,要求辖区代表做好自学,同时于1月21日上午组织代表集中深度学习,逐一发表学习感想,打造线上﹢线下深度学习模式,巩固学习成果,确保全面准确理解,做到入脑入心。

二、上下一体,严格实践。《条例》中明确了人大街道工委应当履行的10项法定工作职责和县级人大常委会交办应当做好的8项工作内容,其中明确将对街道预算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纳入工作范围。仰义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表示,原先没有法律法规的支撑,监督有点“底气”不足,现在我们将严格按照《条例》精神,坚持依法依规办事,确保街道人大工作在《条例》框架内运行,重点聚焦“管好钱”,确保街道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地使用,同时将健全完善街道居民议事制度,确保这一基层民主政治的创新实践发挥应有作用。

三、民代一心,督出实效。人大民生实事中有很多实事都涉及建设项目,建设是百年大计,因此仰义街道人大工委将组织居民议事会通过有序组织视察、调研等监督活动,助推街道重点工作,严把质量安全关。用好辖区各级人大代表、街道议事会议代表和人大工作者“三支队伍”,不断释放街道人大工作的强大活力,在深入推进“三个全域”建设、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快发展凝聚更大合力、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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