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县级人大监督实效的思考

发布时期: 2019-04-03 信息来源: 温州人大研究室 作者:

 

苍南县人大常委会  黄锦耀

 

宪法法律明确规定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三项权力,即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其中监督权是运用最普遍、最经常、最主要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行使其他权力的保障。如何依法行使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对于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来说,是一项重要课题。本人结合换届以来苍南县人大在监督工作上的主要实践,就新形势下县级人大如何做好监督文章,提升监督实效,作一些思考。

一、换届以来苍南县人大监督工作的主要实践

2017年是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的开局之年,县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要文件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实现了良好开局,特别是在于监督权的行使进行了积极探索实践,监督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是助推中心工作有新作为。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和全县改革发展大局,谋划确定常委会的工作目标、总体部署和履职重点。按照县委“1+5”发展目标定位,全面实施人大“1+5”工程(“1”是铁军铸造工程,“5”是重大决策、精准监督、监督实效、代表作用、建议办理等五项提升工程),着力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坚持紧扣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积极主动作为,有力推动重点工作深入实施。针对剿灭劣V水工作,制定专项监督方案,成立六个督查组,分片区开展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在督查的基础上,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提出审议意见;组织发动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开展“剿灭劣V类水、人大代表在行动”代表主题活动,就近就便开展督查,广泛带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剿灭劣V类水,助力我县成功打赢剿劣攻坚战。针对“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组织各级人大代表视察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积极开展“最多跑一次”代表体验周活动,采取实地体验、体验式督查、陪跑体验等方式发动代表参与,并在以上基础上,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提出审议意见,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地生根见实效。针对“全域旅游”和“大拆大整”“大建大美”等工作,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代表视察、执法检查等多种手段加强监督,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积极为我县加快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和加速城市形象提升献策助力。

二是建设智慧人大有新突破。迅速响应省市人大信息化建设工作部署要求,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依托手机移动端和微信公众号,创新打造符合我县实际又便捷高效的苍南人大WO(WechatOnline微信在线)监督互动平台,建立代表在线、监督E站、民情民意收集等三大监督子平台,建立健全意见建议处理办法,形成完整闭路回合的信息化工作网络,切实解决了监督渠道不够通畅、闭会期间代表建议办理不够便捷、代表与选民互动不够密切等三大问题,创造性完成人大监督从“纸上”到“网上”再到“掌上”的蝶变,真正实现代表履职全天候、监督工作实时化、代表选民互动零距离。自2017年11月1日监督平台正式运行以来,截止2017年底共办理95条代表意见建议,收到80条选民意见建议,建议办理周期由原来的三个月缩短为目前的一周,及时有效回应了代表与选民的关切,取得良好成效。

三是强化精准监督有新举措。紧紧抓住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精准确定年度常委会议题25项、主任会议议题16项,着力在促进经济稳健发展、产业结构优化、民生问题改善、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等方面,精准发力,综合施策,人大监督的推动作用不断增强,成效不断凸显。尤其是建立主任会议意见交办制度,做到每项主任会议监督议题,都在充分调研和会议审议的基础上,形成主任会议意见交“一府两院”办理,并加强跟踪督办,要求认真研究办理,在6个月之内报告落实情况,有力增强了主任会议监督实效。同时,为了进一步增强年度监督议题的针对性、精准性、规范性,专门制定出台《县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议题确定制度(试行)》,建立公开征集、问计代表、对口调研、专题研讨、审议决定等五大机制,力求年度监督议题确定更符合县委总体部署、更切合地方发展实际、更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更贴近人民群众意愿、更精准规范有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程序性监督多,精准性监督不足。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精准监督是新时代对人大监督工作的新要求,也是人大工作的努力方向。每年人大都依法开展大量的监督活动,但能真正做到精准监督的并不多,监督工作的精准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议题选择的精准性、重要性、代表性、全局性还不够,达不到牵一发而全身的监督目的;许多议题是年年审、年年听、年年看,可是由于多年过后,问题依然是老问题,工作没有得到很好的改进,监督成为炒冷饭又如对财政预算、计划的监督,因各方面因素的制约,往往只是走审议程序,对各种指标是否科学合理,并没有深入审查

二是“弹性”监督多,“刚性”监督不足。人大监督之所以具有监督性质,相当程度上是因为它具有法律效力。但在目前现有的监督工作中,我们运用频率较高的是会议审议、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工作评议等,而对于法律规定的如询问、特定问题调查、质询等刚性监督手段,却很少运用,甚至就从未启动。这也导致了人大的监督只注重了形式的庄重和程序的合法,没有解决一些深层次、实质性的问题,特别是对一些事关全局的重大敏感问题和社会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因缺乏深层次的了解和相应的处置措施,监督体现不出应有的力度和实效。

三是建议性监督多,实效性监督不足。人大监督的目的是为了推动问题的解决,而问题的解决与落实,则决定了监督工作的成效。从实际情况看,人大每年都依法开展大量的监督活动,但能真正解决实际问题的并不多。个别议题的调研视察报告和审议意见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会前准备还不够充分,调研不够深入,导致会议的审议质量不高,总是蜻蜓点水,抓不住问题的本质;而且,由于调研的不充分、议题涉及专业知识的不足,导致一些会后形成的审议意见、主任会议意见质量不高、专业性不强,原则性的意见多,具体明晰、可操作、可量化、可跟踪监督的意见比较少。而且缺乏持续跟进机制,对审议意见、主任会议意见和决议是否落实、有关部门是否认真整改、问题是否真正得到解决,跟踪问效不到位,往往造成一些工作监督走过场,效果不理想。

三、几点建议

一要注重问题导向,完善监督制度。随着监督工作的不断深入和推进,在具体工作实践中会遇到很多监督法没有规定的新情况、新问题,不少监督领域的监督制度和规则,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规范。因此,要进一步健全监督制度,使人大监督于法有据、于法周全。一是健全公开制度。公开是最好的监督。在不涉及国家秘密的前提下,要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宣传媒体的作用,把人大监督工作尽可能的向社会公开。比如,“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和常委会审议意见、主任会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等,都可以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向社会公布,让“一府两院”的行政权、司法权和人大监督权置于阳光运作当中,让社会增进对“一府两院”工作的了解,同时进行监督和评价。二是建立边审议边询问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有关议题的时候,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必须到场,回答常委会组成人员现场提出的问题;也可以在每次审议时专门留出一定时间进行询问,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集中回答询问。三是建立督办落实制度。要积极改变一次性监督的做法,改“一审了之”为“重审再审”,一抓到底、抓出成效。要制定出台常委会审议意见、主任会议意见办理跟踪监督办法,有关常委会审议意见、主任会议意见要明确有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落实,落实情况要在规定时限内向人大常委会反馈。对于“一府两院”报送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要认真审查评估,必要时还可提交常委会审议或采取其他形式加强跟踪监督。对开展相关工作不力,或对常委会审议意见、主任会议意见整改落实简单应付、敷衍了事的单位,应当提出警告、发回重办,并组织跟踪检查,必要时,可责成其主要负责人向常委会说明情况,接受询问或者质询,并将相关工作情况通报县委、县政府。

二要注重探索创新,完善监督方式。一是加强对政府“钱袋子”的监督。进一步深化全口径、全过程、全方位的预决算审查监督,加强对部门预决算、重点专项资金使用、政府债务管理、审计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等工作监督,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和绩效导向,提高财政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重点可探索建设“横向联通,纵向贯通”的县级预算联网监督网络,以预算监督手段的信息化、网络化,实现预算的在线监督、实时监督、全面监督。加大推进预决算各环节和审查报告信息公开的力度,让人民群众有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加速推进智慧人大建设。重点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在代表服务、“一府两院”信息共享、办文办会、工作宣传等领域,加大互联网技术在人大工作中的推广和应用,着力实现人大履职向信息化、智慧化、便捷化转变,不断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比如,就苍南县人大而言,重点要深化建设WO监督互动平台,尤其是在进一步做强做精代表在线履职平台的同时,加强同省市人大的对接联系,及时将省市人大要求联动开展的监督内容纳入监督E站动态平台,不断更新监督内容,全面提高监督工作的实效性和透明度。三是加强干部任后监督。探索开展听取副县长、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两院”副职和法官检察官等人大选举任命干部工作报告,完善工作满意度测评机制,探索细化测评标准,对评议内容、评议方式、评议程序、评议结果的运用等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提升评议的针对性和科学性,督促干部依法履职、主动履职、有效履职。四是适时启动刚性监督。要根据监督内容、涉及对象的不同,结合实际适时依法启用专题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手段。重点是要运用好专题询问的监督方式,制定出台专题询问实施办法,每年精准选择议题,组织开展专题询问,推进专题询问规范化、常态化。

三要注重资源整合,汇聚监督合力。要充分整合各方面的监督资源和力量,形成监督合力,使监督效果达到最佳。一方面,要注重整合人大系统内部监督资源。比如,每年选定若干个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议题,开展县乡两级人大联动监督,扩大监督范围,凝聚监督力量,发挥整体优势,更好地推动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相关工作的落实。同时,还要充分发挥代表和工委委员在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工作,要尽可能安排更多的代表和工委委员特别是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参与其中,以便于发现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另一方面,要把人大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相结合。要善于整合司法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种监督力量,注意加强与各类监督主体之间的沟通交流和信息共享,通过优势互补,形成以人大监督为主体、各方面监督力量共同发力的监督格局,增强人大监督的实效性。比如,开展预决算监督时,要有效借助和发挥审计监督力量,把审计结果作为人大实施预决算监督的重要参考,同时,可以与审计部门联合成立专项小组,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直至问题解决。又如,要注重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在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的基础上,还可以披露一些既有利于社会稳定、又能够推动解决的人大监督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专题报道、跟踪报道等形式,推动相关问题圆满解决。

四要注重固本强基,提升监督能力。要切实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自身建设,使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水平等方面与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性质和职能相适应,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一是加强人大机构建设。要从县乡人大开展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科学合理地调整县乡人大工作机构,适当增加人员编制,解决县乡人大工作机构设置不规范、工作人员短缺、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问题。当前,特别是要加强专门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建立专门委员会工作运行机制,加强各专工委与对口联系部门的沟通交流,更好发挥职能作用。二是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适当增加专职委员的比例,形成专业结构合理化、知识层次多元化、年龄结构梯次化的人大常委会集体,使人大常委会既有懂政治、熟悉政策,干过党政工作的委员,又有懂经济、熟悉法律,从事过专业工作的委员,全面提升人大监督工作水平。三是提高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素质。要突出抓好代表培训工作,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强政治业务培训,使代表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国家的大政方针、法律法规,熟悉人大工作程序及开展活动的内容和方法,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同时,人大机关工作人员也要注重加强学习培训,熟悉掌握开展人大工作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法律等各方面知识,提高业务素养和服务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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